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22年中财资金实验室建设项目(一)重新立项(包2)合同公告 |
公告日期:2022年7月8日 |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2]000765号-2 |
采购人(全称):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甲方) |
供应商(全称):长沙市吉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
|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
一、项目信息 |
1、采购合同名称: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22年中财资金实验室建设项目(一)重新立项(包2)合同 |
2、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22年中财资金实验室建设项目(一)重新立项 |
3、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2]000765号 |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5、项目内容: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22年中财资金实验室建设项目(一)重新立项 |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见项目清单 项目经理:。 |
二、合同金额 |
(1)合同金额小写:1477535 |
大写: |
(2)具体标的如下: |
包号 | 品目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成交金额 | 2 | A033412-教学专用仪器 | 长沙市吉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智能感知与信息处理实验室项目 | 否 | G202-X2等 | AMAX/苏州等 | 1 | 批 | 1477535.00 |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
合同履行日期:2022年07月08日,履行期限:30天。 |
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
方式:项目整体交付 |
四、付款 |
1、项目实施完毕,验收合格且乙方向甲方缴纳了一年运维保证金(合同总金额的5%)后,支付100%合同款;项目运行满一年,经甲方确认无产品质量问题及售后服务问题,且履行了免费维保义务后,甲方向乙方退还运维保证金(不支付利息)。在质保期内,货物质量发生问题或乙方未履行保修义务,甲方可直接从运维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金额。 |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2)成交通知书 |
(3)响应文件 |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
(5)专用合同条款 |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
(8)其他合同文件。 |
七、合同生效 |
本合同自2022-07-08生效。 |
八、合同份数 |
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4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
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07月08日 |
|
九、合同主体 |
甲 方:(公章) | 乙 方:(公章) | 法定代表人:童小娇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赵雅兰 | 委托代理人:龚念 | 电 话:15116470002 | 电 话:18142669993 | 传 真: | 传 真: | 地 址: |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街道438号湘腾商业广场3栋1802房 | |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城支行 | | 帐 号:8001741915080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