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长沙深国际综合物流港发展有限公司
监理人(全称):湖南长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深国际长沙综合物流港项目一期工程W2、W7物流仓库监理;
2. 工程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中青路1255号;
3. 工程规模:深国际长沙综合物流港一期工程W2物流仓库建筑层数为地上4层,高度23.41m,建筑面积29980.84㎡;W7物流仓库建筑层数为地上4层,高度23.41m,建筑面积23511.24㎡;总建筑面积为53492.08㎡;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建安工程造价约16200万元。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A 监理任务要求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曾利红,身份证号码:430104196604053073,注册号:43008060。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壹佰捌拾贰万元整(¥1,820,000元)。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570日历天,自2020年5月30日始,至2021年12月21日止, 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通知书为准。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监督及投诉渠道
监督机构: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45号深国际大厦
邮 箱:iad@szihl.com
电 话:袁冶 0755-83079985 林继童 0755-83079930
九、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2020年 月 日。
2. 订立地点:湖南长沙。
3. 本合同一式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执 八 份,监理人执 四 份。
委托人:(盖章) |
监理人:(盖章) |
住所:长沙市开福区中青路 1255 号 |
住所:长沙市雨花区新兴路 268 号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410114 |
法定代表人或其 |
法定代表人或其 |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 |
开户银行:长沙市建行井湾子支行 |
账号:559 2917 2510 702 |
账号:43001531061050003024 |
电话:0731-85860222 |
电话:0731-85770480 |
传真: |
传真:0731-85593257 |
电子邮箱:chenzw@szihl-ld.com |
电子邮箱:liaozhe@cecchin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