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 长沙市天心区金盆岭街道办事处
承包人: 长沙金诚建筑有限公司
为实施 金盆岭街道市二十二中家属小区及原木材厂宿舍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原木材厂宿舍),发包人已接受承包人对本项目的中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金盆岭街道市二十二中家属小区及原木材厂宿舍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原木材厂宿舍)
工程地点: 金盆岭黄土岭社区
工程内容: 小区路面、绿化、下水道、屋顶改造等。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天发改【2019】317号、 天发改【2020】83号
资金来源: 天心区财政
2、工程承发包范围
承发包范围: 金盆岭黄土岭社区木材厂宿舍
3、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20年7月6日
竣工日期: 2020年10月5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90 天。
4、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本工程质量控制目标为合格工程标准。
5、合同价款
(大写): 肆佰壹拾壹万伍仟伍佰元整 ;
(小写):4115500.00元。
其中(1)规费:
(大写):壹拾肆万柒仟陆佰零捌元叁角肆分;
(小写):147,608.34元。
规费中社会保险金:
(大写):捌万贰仟壹佰肆拾肆元柒角肆分;
(小写):82,144.74元。
(2)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大写):伍万玖仟玖佰陆拾捌元叁角肆分;
(小写):59,698.34元。
(3)其它约定:
合同价款包括的内容和综合单价详见:
(1)招标工程为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书;
(2)非招标工程为经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或施工图预算书;
(3)其他。
6、合同文件
组成合同的文件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与本合同文件中合同专用条款的规定一致。合同专用条款没有约定的,则与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一致。
7、发包人承诺
(1)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支付合同价款和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的全部义务。
(2)发包人委托的监理人: 湖南益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监理人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 陈世俊(现场代表)
(或发包人指派的现场代表)
8、承包人承诺
(1)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按期、保质完成施工任务,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履行本合同的全部义务。
(2)承包人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项目负责人到职时间: 2020.7.6 。
9、合同订立
本合同订立时间: 2020年7月10日
本合同订立地点: 长沙市天心区金盆岭街道办事处
本合同正本两份,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一份;副本 4 份,发包人 1 份,承包人 1 份,监理人 1 份,合同备案机关 1 份。合同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通讯地址及收件人: 通讯地址及收件人: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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