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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江河西岸(含东山湾路)综合整治工程项目质量检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0-08-28
项目名称:
靳江河西岸(含东山湾路)综合整治工程项目质量检测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160万
招标人:
湖南岳麓经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一、招标条件

靳江河西岸(含东山湾路)综合整治工程项目质量检测已由长先发改函【2013351号、岳经字【20183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湖南岳麓经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三方试验检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靳江河西岸(含东山湾路)综合整治工程项目质量检测

2.2建设地点:靳江河西岸

2.3项目概况:本项目靳江河西岸(含东山湾路)综合整治工程,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亮化工程、道路绿化工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临时工程、高排水管道及出水口工程、堤防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等;东山湾路(望江路-三环线辅道)长约2.4km,其中望江路-莲坪大道宽36m,为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为50km/h;莲坪大道-三环线辅道宽32m,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为40km/h。本项目检测费用约160万元。

2.4招标范围:依据现行国家相关检测试验规程、规范、试验标准和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对项目涉及工程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原材料(含商品砼)、施工工序等进行检测,具体检测内容含主材见证取样检测、路基路面检测、地基基础工程质量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桩基检测、桥梁工程检测、水利检测等,并出具检测试验报告。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2.6检测工期:自待检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之日止。

三、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和项目应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甲级资质);投标人还须取得有效的涵盖本次招标范围(工程材料、地基基础、混凝土结构、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地下管线检测)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且必须提供证书全部附表。资质证书、认证证书均处于有效期内。

3.3企业近三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道路工程或桥梁工程检测业绩或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70万元堤防工程检测业绩。

3.4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上岗证书(如注明了单位的则注明的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

3.5本项目拟任检测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至少还须配备4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上岗证书(如注明了单位的则注明的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

3.6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检测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根据长沙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 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有关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最多为2家,且联合体成员投标基本资格应满足第3.13.23.3款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五、投标保证金

5.1采用承诺的形式,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的组成及格式附件七;

5.2未按要求承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20 828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进行 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和资料。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和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和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2020 91 17 00 分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3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 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0 918 9 00 分, 地点为登录长沙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上传投标文件(CSGCTF 格式)网上递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上发布。

九、其它

9.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 纸、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等资料。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 CSGCZF 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制作 CSGCTF 格式投标文件。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 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投标人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电子印章(含 CA 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包括企业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授权委托代理人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电子印章(含CA 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 279 号)一楼 CA 办理咨询 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99

9.2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 入 库 流 程 的 通 知 》 要 求 , 投 标 人 应 当 在 参 与 投 标 之 前 , 登 录 长 沙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电 子 服 务 平 (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按流程完成信息填报及入库公示工作。

9.3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的,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 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 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岳麓经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长沙市岳麓区含浦镇联丰社区

联系人: 赵先生

联系电话:18073107183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高新区尖山路中电软件园5803

联系人:龙先生

电话: 18274843221

行政监督:岳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

联系电话:0731-88532202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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