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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塘片区集中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0-08-28
项目名称:
毛塘片区集中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1.26亿
招标人:
长沙县北部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毛塘片区集中整治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2020975,项目业主为长沙县北部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毛塘片区集中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总投资为15794.72万元,资金来源自筹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毛塘片区集中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1.2.2建设地点:长沙县毛塘片区:包括X002(老G107)、毛塘铺路以及丰塘冲路

1.2.3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对长沙县毛塘片区X002(老G107)、毛塘铺路以及丰塘冲路三条道路进行综合整治,项目投资概算约126342504.01元,其中设计费为1239729.37元:

1)X002(老G107)北起毛塘铺现状集镇段起点,终点为水渡河大桥南侧桥头水泥路面与沥青路面交界处,路线全长约5.65km,为城市主干道,设计速度40km/h;其中K0+360-K2+260.476宽度为46m,双向六车道;

2)毛塘铺路为东西向道路,西起X002(老G107),东至现状北一支路,路线全长约350.7m,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

3)丰塘冲路为东西向道路,西起X002(老G107),东至现状北一支路,路线全长约515.7m,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

1.3 工期要求:200日历天(含设计工期) 

1.4 招标范围:毛塘片区集中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1) 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审核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服务至保修期结束的后续服务;

(2) 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毛塘铺片区X002(老G107)、毛塘铺路和丰塘冲路三条道路的综合整治,含道路提质改造、两厢建筑风貌提升、路内及路外景观节点打造、沿线附属设施的升级改造、管线迁改与保护; 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核准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1.5质量要求: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省市县相关行业规范及施工需求,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1.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1.7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9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2.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应满足此要求)

2.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2.1施工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2.2设计资质要求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备住房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具备住房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3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2.3.1投标人具有①或②类似工程业绩:(联合体的施工单位须满足施工入围业绩要求,联合体的设计单位须满足设计入围业绩要求。)

①投标人(考核期限:1080 天,自竣工验收资料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文件截止之日止)至少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6000万元的市政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业绩。

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盖章认可)】,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

②投标人(考核期限:1080 天,自竣工验收资料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至少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6000万元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和投标人(考核期限1080 天,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的批复日期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至少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60万元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

施工业绩和设计业绩可以为不同的建设项目。施工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盖章认可)】,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设计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设计业绩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的批复日期为准。

2.3.2该施工入围工程业绩应当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者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盖章认可,下同)。

2.3.3投标人提供的企业入围业绩不符合上述规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否决其投标。

2.4.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2.4.1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 号文规定,至少配备施工项目经理(即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下同)1 人、施工技术负责人 1 人。

2.4.2拟任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施工项目经理,下同);

2.4.3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 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拟任施工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企业所在地市州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证明或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

2.4.4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2.4.5省外企业施工项目经理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2.4.6拟任本次投标的施工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2.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由不超过两个独立法人组成,并由具备相应施工资质且拟负责施工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印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评标办法中有关设计、施工的业绩、奖项等内容均以联合体中对应承担施工、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自身条件为准。

2.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0-08-28 11:002020-09-30 09:00止(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sx.gov.cn/)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网址:http://fwpt.cs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    \   (投标截止时间后 4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sx.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电话0731-84023024

 

9.其它

9.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CSGCZ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CSGCTF格式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CA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99(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9.2 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时,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9.3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

 

10.联系方式

人:长沙县北部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址:长沙县星沙街道东升路52号0501001栋二楼;

人:盛先生;

   话:0731-84060349;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万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喜地大厦;

人:胡女士;

   话:0731-82223721;

   真:0731-84159716;

   箱:wazb200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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