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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鹤安置房、翰林院安置房、人工智能科技园安居工程建设项目检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0-08-14
项目名称:
白鹤安置房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590万
招标人:
湖南智谷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一、招标条件

白鹤安置房、翰林院安置房、人工智能科技园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岳科园字〔2018〕38号、岳科园字〔2018〕39号、岳经字〔2018〕1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湖南智谷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检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白鹤安置房、翰林院安置房、人工智能科技园安居工程建设项目检测;

2.2建设地点:长沙市岳麓高新区

2.3项目概况:本工程主要针对白鹤安置房、翰林院安置房、人工智能科技园安居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公共建筑类、居住小区类的检测。白鹤安置房总用地面积29.4亩,建筑面积5.98万平方米;翰林苑安置房总用地面积134亩,建筑面积33.4万平方米;人工智能科技园安居工程总用地面积150亩,总建筑面积31.7万平方米;

2.4工程造价:本次招标金额约590万元。

2.5资金来源:自筹。

2.6检测工期:自试验检验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之日止。

2.7质量标准:检测技术先进,数据处理、分析及信息反馈及时,成果资料真实、可靠、准确,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同时检测成果资料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

2.8招标范围:

白鹤安置房、翰林院安置房、人工智能科技园安居工程建设项目检测工作,内容包括30%的常规材料检测和主体结构检测,以及100%的基桩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幕墙检测及其它相关检测等专项检测;

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检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桩基检测、常规材料检测、主体结构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幕墙检测及其它相关检测等。)提交合格的检测成果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2.9标段划分:一个检测标段。

三、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3.2企业具有湖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包含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同时须具备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通过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且必须提供证书相应附表(须包含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人防工程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智能化检测等附表参数),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企业近3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80天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5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检测入围业绩。

3.4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湖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上岗证书,证书如注明了单位的则注明的单位应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

3.5本项目拟定检测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至少还须配备10人(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每个类别至少2人),且持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上岗证书,并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证书如注明了单位的则注明的单位应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

3.6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检测人员必须是本企业的在职人员(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有关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

3.7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入围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扫描件;有效时间以下列方式确认:提供合同的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的以中标通知书上招标人签署的日期为准。

3.8本次招接受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最多为2家,且联合体成员投标基本资格应满足第3.1、3.2、3.3款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11其他资格要求:/。

四、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五、投标保证金

5.1采用承诺的形式,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的组成及格式附件七;

5.2未按要求承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0年814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和资料。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和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和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0年818 17时00分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3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9 7 9时00分,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4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岳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电话0731-88532202

十、其它

10.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等资料。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 CSGCZF 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制作 CSGCTF 格式投标文件。

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投标人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电子印章(含 CA 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包括企业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授权委托代理人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电子印章(含 CA 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 279 号)一楼CA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99。

10.2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按流程完成信息填报及入库公示工作。

10.3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的,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智谷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路166号长沙岳麓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综合服务楼2#101;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731-88051319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311号金麓国际写字楼10楼

联 系 人:徐女士

电    话:0731-88889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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