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中医院提质改造项目(第一批货物采购)
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衡东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衡东县中医院提质改造项目(第一批货物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对各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发布澄清更正:
1.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本次招标项目属于湖南省工业项目标准设备采购,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对于投标人的资格条款未要求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因此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八、资格审查等资料要求:(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全部内容)复印件、(四)企业资质证书(全部内容)复印件、(五)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全部内容)复印件”,投标人无须提供。
2.招标文件包三(病床及档案密集架)作如下变更:
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二、采购清单一览表规格参数已进行调整。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并下载答疑澄清文件。
3.招标文件包二(电脑打印机及LED屏)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标准中“实施方案”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价,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项目组织与人员、②进度管理、③设备安装调试方案等。以上各项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符合实际情况,切实可行的,计 25 分, 每缺漏一项扣 6 分,每有一项不完整或不合理的扣 3 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
变更为: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价,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售后服务方案;②运维服务队伍规模;③技术力量等。以上各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符合实际情况,切实可行的,计24分,每缺漏一项扣8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合理扣3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评分标准中“售后服务”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价,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售后服务方案;②运维服务队伍规模;③技术力量等。以上各项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符合实际情况,切实可行的,计24分,每缺漏一项扣6分,每有一项不完整或不合理的扣3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
变更为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价,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售后服务方案;②运维服务队伍规模;③技术力量等。以上各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符合实际情况,切实可行的,计24分,每缺漏一项扣8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合理的扣3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
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并下载答疑澄清文件。
以上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特此通知。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及时下载该项目的澄清答疑文件,如有遗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方式0734-5223322。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东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衡东县洣水镇迎宾路202号
联 系 人:文先生
电 话:1332734535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南路123号华翼府14楼24房
联 系 人: 陈杜、陈启彪、 刘东东
电 话:17382144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