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新区规划档案中心提质改造与档案管理用房建设项目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新发改函【2017】7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湖南湘江新区规划档案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布展专业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湖南湘江新区规划档案中心提质改造与档案管理用房建设项目布展专业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383号
2.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0157平方米,其中布展面积约4577平方米。
2.4工程造价:布展投资约5000万元。
2.5资金来源: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财政资金。
2.6工期要求:总工期138日历天;其中设计 30 日历天(含设计方案优化及施工图审查),施工108日历天(含安装调试并交付)。
2.7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省、市、行业规范合格标准及招标人要求,并通过相关行
业主管部门审查;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8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及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年4月23日修正版)要求保修,设备系统在专项设备验收后开始计算质保期;
2.9招标范围:湖南湘江新区规划档案中心提质改造与档案管理用房建设项目布展专业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范围为设计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材料和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及后续服务内容,按照工程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设计、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施工工期、工程造价等负总责。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设计:室内装饰空间设计、布展内容策划设计、平面及模型设计、灯光设计、展项设计、多媒体设计、展具展品设计等满足展厅具备整体开放的所有设计、施工图预算及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办理。
施工:综合布线、模型制作、互动软件开发、宣传影片建模拍摄制作、多媒体系统集成、装饰装修、平面美工制作、灯光照明系统、空调末端改造、二次电气系统改造等工程及经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中的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及调试。
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查询系统、投影演示系统、灯光及音响系统、中央控制系统、模型、多点触摸信息平台等设计方案中所需的全部设备。
2.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③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或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工程企业一级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投标人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入围业绩:
3.4.1企业需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入围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800天内,至少承担过一个类似工程入围业绩(含投标人联合体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类似工程入围业绩要求:单项合同布展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展览展示布展项目(除美术馆、博物馆展览展示布展项目之外)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
3.4.2类似工程入围业绩的考核要求:
类似工程入围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类似工程入围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类似工程入围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要求的相关工程信息,如不能体现,则须提供有效的业主证明文件予以证明。
3.5 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5.1投标时至少明确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设计负责人1人。施工项目部其他人员须在投标时提供相关书面承诺,承诺工程实施时将按湘建建[2015]57号文的要求,根据项目需求配备到位,及时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且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同时所有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
3.5.2 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
3.5.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3.5.4拟任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5.5拟任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同类职务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企业所在地市州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在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同类职务的证明或者官方网站查询的未在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同类职务信息的网址及结果;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其他要求: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如出现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施工部分参照《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湘建监督[2018]116号)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II)”办法。
设计部分(技术标)评审参照《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2013〕23号令修改)和《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2号令。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保函(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具)、保险公司保证保险;
5.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500000.00元)
5.3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0年8月6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改扩建工程施工图纸、设计任务书、技术规格书、模拟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改扩建工程施工图纸、设计任务书、技术规格书、模拟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与书面招标文件、改扩建工程施工图纸、设计任务书、技术规格书、模拟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