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 绿地麓湖郡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湘江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备案编号【2019】076号 ,项目业主为长沙绿地梅溪湖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合作方为绿地地产集团长沙置业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住宅,项目总投资为约360000万元,资金来源 项目自筹资金。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绿地麓湖郡项目L06-D21地块二期施工;
1.2.2 建设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西片区;
1.2.3 项目基本情况
绿地麓湖郡项目L06-D21地块二期施工总建筑面积141989.86 ㎡。
其中:Y-63A#:高度:25.35M,住宅8层,建筑面积:5416.8㎡。
Y-65#、Y-73A#、Y-75#、Y-83#、Y-92#栋(共5栋):高度:25.35M/栋,住宅8层/栋,建筑面积:5427.7㎡/栋。
Y-88#栋:高度:25.35M,住宅8层,建筑面积:5754.52㎡。
Y-89#栋:高度:25.35M,住宅8层,建筑面积:6889.42㎡。
V-46#、V-56#、V-57#、V-58#、V-59#栋(共5栋):高度:15.75M/栋,住宅5层/栋,建筑面积:839.17㎡/栋。
V-60#栋:高度:15.75M,住宅5层,建筑面积:1589.05㎡。
V-61#、V-63#、V-66#、V-67#、V-68#、V-69#、V-70#、V-71#、V-73#、V-78#、V-79#、V-81#、V-82#、V-85#栋(共14栋):高度:15.75M/栋,住宅5层/栋,建筑面积:2281.5㎡/栋。
V-62#、V-72#、V-76#、V-77#、V-80#、V-83A#、V-86#、V-87#、V-90#栋(共9栋):高度:15.75M/栋,住宅5层/栋,建筑面积:1535.81㎡/栋。
V-91#栋:高度:15.75M,住宅5层,建筑面积:788.46㎡。
地下室(二期):高度:3.4M,层数:1层,建筑面积:44453.97㎡。
1.3本次招标项目工程造价约42478万元。
1.4工期要求:暂定720日历天;
1.5招标范围: 绿地麓湖郡项目L06-D21地块二期施工。(1)土方及基坑支护、基础工程;(2)建筑、地下室及结构、安装、外墙装饰、精装修、门窗栏杆、给排水(包含地库的虹吸排水)、防水工程、电气(含智能化)、通风空调、弱电、地下室除湿设备;(3)消防、人防、环保节能、泛光照明、园林景观绿化(包含海绵城市)、装饰、玻璃幕墙、室外附属(含小区道路、管网工程)、环保降噪、标示系统(地上地下)、地下室地坪工程;(4)材料及工程设备采购、工程资料编制,满足本项目竣工投入使用的施工总承包。 具体内容以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为准。
1.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
1.7保修要求:按建设部 2000 年 80 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1.8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1.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10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2.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2.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2.3.1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 号文规定,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主要项目管理人员;
2.3.2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项目经理,下同);
2.3.3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拟任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企业所在地市州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证明或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
2.3.4省外企业拟任项目负责人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2.3.5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5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不要求,
■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 申请人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 □ 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
资格要求中类似工程业绩具体要求: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7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的考核要求:
(1)考核期限:1080 天,自竣工验收资料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起至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
(2)考核依据: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的复印件。
项目经理姓名不一致时,依次按照竣工验收资料、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的顺序认定。竣工验收资料、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等任一考核依据上标明的项目经理超过一个的,仅认可排序第一的项目经理。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资料的顺序认定。
该类似工程业绩应当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作平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其项目名称。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者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盖章认可,下同)。
申请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不符合上述规定,以及类似工程业绩考核依据未标明项目经理的,涉及申请资格条件时,应当认定该申请人资格条件不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其资格预审不合格。
2.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入围方式:资格预审
(一)资格预审程序
3.1 资格预审采用方式(■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3.2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 年 08 月 03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通过网络下载,其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3 申请人若对资格预审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0 年 08月 07 日 17:00(含)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3.4 答疑文件、资格预审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资格预审截止时间 3 日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答疑专区网上发布,敬请获得资格预审文件的所有申请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二)资格预审时间及地点
(1)电子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截止时间,下同)及资格审查时间为 2020 年 08月13 日 09 时 00 分。请投标申请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电子文件制作工具编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申请人应在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逾期送达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解密为 40 分钟,请申请人确保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申请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18]116 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评标专家组成,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交易中心从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5.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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