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普通国省道建设项目工程巡查抽检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5]000656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普通国省道建设项目工程巡查抽检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30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3日 09:00
延期开标时间:2025年06月9日 09:0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变更前内容:
为规范普通国省道建设管理,提升建设管理水平,按照省厅相关规定,省公路管理机构承担全省公路工程建设行业管理工作和省厅<关于印发《厅机关工作流程(第一批)》(试行)的通知>(湘交人事〔2021〕214号)文件明确省公路事务中心负责普通国省道建设项目日常巡抽查工作,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年度普通国省道建设项目进度 任务分解表》等文件要求省公路事务中心要对月进度滞后、完工未交工以及“十四五”停缓建项目进行预警提醒,督促市州按要求解决,保证月进度、及目标计划顺利执行,结合《湖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协作办法(试行)》(湘交法制[2020]176号)文件要求,行业发展机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履职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同时配合省厅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或综合督查工作。因此,根据2025年工作安排(包括对完工未交工项目和停缓建项目专项整治)和省厅普通国省道建设目标任务(包括完工、新开工、其他节点3大目标体系,同时按照技术等级分类包含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我部拟委托具备相应资质、设备和人员要求的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依托“湖南公路建设项目进度管理系统”,对目标任务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开展月调度分析研判工作,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巡查抽检工作,确保市州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和顺利完成年度建设目标任务。
一、技术服务内容
包1主要服务内容:项目系统数据分析管理;日常巡查、督查检查、遥感核查、提供行业专家技术咨询,编制工作报告通用模板。
包2主要服务内容:日常巡查、督查检查、提供行业专家技术咨询。
工程巡查抽检。结合普通国省道建设项目推进特点,合理制定年度工程巡查抽检计划,原则上全年开展工程巡抽查2-3次、抽检(省厅综合督查、专项抽检)1-2次,其中项目巡查由中心组织开展,工程抽检为厅-组织、中心具体负责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系统数据分析管理。
依托“湖南公路建设项目进度管理系统”,做好线下台帐梳理及汇总工作。根据2025年三大目标任务分解及每月市州通过系统上报的进度等基础数据、过程管理中分析研判预警、年末考评闭合分析等三大类建立管理机制,同步完成线下分部分项工程建设状态分类、核对及汇总管理,同时协助采购人每月梳理、汇总、更新完工项目交竣工验收滞后项目,为专项整治提供依据。
开展省级备案复核。按照省厅要求,项目审批信息每月通过“湖南公路建设项目进度管理系统”向省公路事务中心进行备案。针对备案信息录入、进度更新以及分部分项工程月分析等工作按以下要求开展:每月25日前,通过“湖南公路建设项目进度管理系统”对各市州上报的项目前期工可立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许可,建设期内重大设计变更,交竣工验收等备案资料中的各项指标(含项目名称、建设规模、技术标准、实施情况等强制性指标执行情况)的合规性进行辅助性审查,及时更新项目线下台账,完善基础数据信息,同时,也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提供依据。
(二)工程巡查。根据省厅、省公路事务中心的要求,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人工现场查看、无人机航拍、卫星遥感等方式核查项目进度、项目建设管理以及“三同时”制度落实等内容,具体如下:
1. 分季度开展项目巡抽查工作,一是根据市州通过“湖南公路建设项目进度管理系统”每月上报的项目情况,核实年度普通国省道建设目标任务项目推进情况,准确掌握实时建设状态。二是对比市州月分解计划,分析研判计划执行情况,预判季度、年底完成情况,严重滞后的市州重点督办。三是对完工未交工项目进行专项整治,现场核实,准确掌握及分析未交工原因,强化跟踪调度,确保项目按时限要求闭合基本建设程序。四是针对停缓建项目,按照省厅下发的目标节点、实现路径、保障措施等内容进行现场核实,调度督办,严重滞后的市州重点督办。五是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履职、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执行、安全生产等方面内容进行巡抽查,同时对巡查发现的重大质量、安全问题及时进行交办,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提供依据。同时,督促市州加强竣(交)工验收管理,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不具备通车条件的项目不得开放交通。
2. 继续完善“三个一”工作机制,通过一套普通国省道建设项目完全台账、一个厅与中心顺畅高效的工作平台、一项分析研判预警机制,实现问题及时纠偏、项目整体研判、工作合理建议、重大事项预警的工作目标。
每天巡查完逐项目进行数据更新、资料归档,巡查结束后对数据、影像资料等内容进行大数据比对分析,供辅助决策。
(三)项目抽检(省厅综合督查、专项抽检)。项目抽检以日常巡查情况或省厅委托的某一专项工作(例如:设计执行、基建程序)为基础,由省厅委托开展综合督查或专项抽检,督查采取内业核查和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市州交通运输局和在建项目进行检查,具体督查内容如下:
1. 项目推进:依据省厅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以及“十四五”普通国省道建设计划,结合市州上报的年度普通国省道建设项目进度任务分解、省厅进度系统相关信息以及日常巡抽查情况,核实各市州年度及“十四五”普通国省道建设项目计划完成情况。
2. 行业监管:依据《湖南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湘交基建规〔2020〕10号)等文件要求,以制度建设、市级监督、信用评价及专项工作为重点,检查市州行业监管职责落实情况。
3. 基建程序:依据《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道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湘交基建[2018]116号)等文件要求,重点检查招投标管理、项目备案、设计审批、设计变更、施工许可及项目验收工作执行及落实情况。
4. 项目建设:依据经批复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重点抽查项目的建设标准及建设质量控制情况。
每天检查完逐项目进行数据更新、资料归档,检查结束后对数据、影像资料等数据内容进行大数据比对分析,供辅助决策。
(四)遥感核查、无人机倾斜摄影
1.全省普通国省道工程建设项目进度遥感核查
在合同期限内,完成全省共计约970.8公里普通国省道工程建设项目的进度遥感核查,以遥感影像所反映的实际施工进度为依据,与市州审核上报的项目建设进度进行对比分析,核查建设项目是否开工、在建、是否完工以及现场有关情况。
2.无人机倾斜摄影
(1)选择3座重大桥梁,在进度管理系统中获取项目相关信息,在合同期限内完成1次无人机航拍。
(2)对无人机航拍影像进行处理,建立项目建设区域0.1米分辨率倾斜摄影模型。
(3)将相关成果数据提供给进度管理系统,以可视化形式在进度管理系统展示和存储,与市州上报的桥梁实施进度进行对比,全面掌握项目进展。
(五)其他方面
针对普通国省道建设项目突发情况、厅综合督查需求,做好本年内从事公路建设管理或从事监理、设计等方面专家储备,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完成。
(六)保障措施。
1. 人员配置要求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固定巡查人员,要求投标人员与实际到场人员一致,不得替换。如有特殊情况,经采购人同意,可以替换但不得低于招标规定同等资格条件的人员。(1)巡查人员应熟悉公路建设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和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等要求。(2)专家团队服务:针对普通国省道建设项目突发情况、厅综合督查需求,提供从事公路建设管理或从事监理、检测、设计等方面专家,确保完成采购人工作任务安排。(3)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无人机操作人员须具有相应的操控执照,投标人须提供无人机安全飞行责任承诺书(格式自拟)。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拟投入参与人员基本要求(第一包)
1.项目负责人工作要求:负责项目组织实施。
2.项目技术负责人工作要求:负责项目具体技术工作,牵头项目台账管理。
3.工程师工作要求:协助开展巡查抽检工作。
4.内业人员工作要求:专职负责采购人涉及工程建设系统应用和数据处理工作。
5.专家团队工作要求:抽调参与综合督查;现场调查、踏勘突发情况。
拟投入固定巡查人员基本要求(第二包)
1.项目负责人工作要求:负责项目组织实施。
2.项目技术负责人工作要求:负责项目具体技术工作。
3.工程师工作要求:协助开展巡查抽检工作。
4.专家团队工作要求:抽调参与综合督查;现场调查、踏勘突发情况。
变更后内容:
为规范普通国省道建设管理,提升建设管理水平,按照省厅相关规定,省公路管理机构承担全省公路工程建设行业管理工作和省厅<关于印发《厅机关工作流程(第一批)》(试行)的通知>(湘交人事〔2021〕214号)文件明确省公路事务中心负责普通国省道建设项目日常巡抽查工作。
一、技术服务内容
包1主要服务内容:日常巡查、督查抽检、遥感核查、提供行业专家技术咨询。
包2主要服务内容:日常巡查、督查抽检、提供行业专家技术咨询。
根据省厅、省公路事务中心的要求,原则上全年开展工程巡查2-3次、专项抽检1-2次,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程巡查。现场查看、无人机航拍、卫星遥感等方式核查项目进度、规范化管理。
(二)项目专项抽检。对工程实体按照采购人的规定的指标进行抽检。
(三)遥感核查、无人机倾斜拍摄
1.全省普通国省道工程建设项目进度遥感核查
在合同期限内,完成全省共计约970.8公里普通国省道工程建设项目的进度遥感核查,以遥感影像所反映的实际施工进度为依据,与市州审核上报的项目建设进度进行对比分析,核查建设项目是否开工、在建、是否完工以及现场有关情况。
2.无人机倾斜拍摄
(1)选择3座桥梁,在进度管理系统中获取项目相关信息,在合同期限内完成1次无人机航拍。
(2)对无人机航拍影像进行处理,建立项目建设区域0.1米分辨率倾斜摄影模型。
(四)专家咨询
对涉及公路建设专业技术领域或者新科技、新技术的应用需要开展专家咨询的(如有),投标人需提供相应的服务,不另行计价。
(五)成果报告
应如实编制本单位承担的工作内容成果报告,并经采购人审定。
(四)保障措施
1. 人员配置要求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固定巡查人员,要求投标人员与实际到场人员一致,不得替换。如有特殊情况,经采购人同意,可以替换但不得低于招标规定同等资格条件的人员。(1)巡查人员应熟悉公路建设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和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等要求。(2)专家团队咨询服务。(3)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无人机操作人员须具有相应的操控执照,投标人须提供无人机安全飞行责任承诺书(格式自拟)。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拟投入参与人员基本要求(第一包)
1.项目负责人工作要求:负责项目组织实施。
2.项目技术负责人工作要求:负责项目具体技术工作和实施。
3.工程师工作要求:协助开展巡查抽检工作。
4.内业人员工作要求:专职负责本项目数据和报告编制等工作。
5.专家团队工作要求:提供技术咨询。
拟投入固定巡查人员基本要求(第二包)
1.项目负责人工作要求:负责项目组织实施。
2.项目技术负责人工作要求:负责项目具体技术工作和实施。
3.工程师工作要求:协助开展巡查抽检工作。
4.专家团队工作要求:提供技术咨询。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1)名 称:湖南省公路事务中心
(2)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八一路520号
(3)联系人:谭女士
(4)电 话:0731-82221513
(1)名 称:湖南金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新姚南路222号御邦国际广场712室
(3)联系人:李斌、叶乾君、姜里科
(4)电 话:0731-84434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