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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衡阳市衡阳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发布日期: 2025-04-30
项目名称:
湖南省衡阳市衡阳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开标时间:
2025-05-21
项目预算:
1.53亿
招标人:
衡阳县农业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湖南省衡阳市衡阳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衡阳市衡阳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名称)已由 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或相关部门名称)《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下达2025年第一批“两重”建设项目清单的通知》(衡发改投[2025]3号)衡阳县发展和改革局蒸发改[2024]3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阳县农业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衡阳县农业建设项目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湖南省衡阳市衡阳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衡阳县石市镇、界牌镇、板市乡、演陂镇、库宗桥镇、大安乡;

2.3 建设规模:建设任务5.5万亩,其中:新增建设2.5万亩,改造提升3万亩;

2.4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15300万元;

2.5 招标范围:湖南省衡阳市衡阳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主要内容为项目规划、项目区实地测绘、测量、初步设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初步设计,包括项目区实地测绘测量(含初步设计测量、竣工测量)、平面图测绘、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写、概算编制及图纸绘制;②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包括施工图设计绘制、施工图预算编制;③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在衡阳县设立设计项目组,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跟踪服务,提供技术指导;④审核变更内容,提供变更图纸和预算,负责施工期间设计跟踪服务,工程设计变更和竣工验收等后续服务;⑤完成本次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所有必须的其它设计工作;⑥完成湖南省衡阳市衡阳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5.5万亩建设面积的上图入库等相关工作;⑦提供工程位置数据、经纬度数据(含工程规划、竣工验收数据)。设计范围按招标人指定和实测面积为准;

2.6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60天;中标通知书发出后4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初步设计图集);初步设计评审后,根据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1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修改;初步设计修改完成后5天内完成实施方案(含预算和实施方案图集)

2.7 标段划分(如有):一个标段;

2.8 其他:质量要求:工程勘察设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质量标准,工程设计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和湖南省地方标准《湖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DB43/T876-2014)》的要求,且最终通过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评审                                                 

3. 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

I、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II、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农林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引调水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灌溉排涝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1)项目总负责人

1.1项目总负责人允许兼任¨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1.2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由具备中级及以上水利或农林行业专业职称;同时具有注册水利或农林行业执业资格并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的人员担任。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2)勘察负责人

投标人拟派的勘察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负责勘察的成员单位þ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职称。联合体投标的,勘察负责人由联合体中负责勘察的单位委派。

3)设计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由项目总负责人兼任,具体要求详见4.1项目总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1)最多允许2家投标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本项目项目总负责人须为牵头人委派。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5  4  30 日起在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ggzy.hengyang.gov.cn/)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如有问题请联系:4009980000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的修改、澄清答疑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 5  21  10  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ggzy.hengyang.gov.cn/) 在线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发出解密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

5.3 开标地点:招标人在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6. 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

6.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6.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fgw.hunan.gov.cn/)、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湖南省农业工程招投标监管信息化平台上发布。

8.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衡阳县农业农村局的监督,电话:0734-6836949

9. 联系方式

1)  人:衡阳县农业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址:衡阳县西渡镇蒸阳大道

人:翁高兴

   话:0734-6813572

2)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坤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衡阳市高新区愉景南苑11栋科创智谷写字楼6楼6007室

人:张斯馨(项目负责人姓名)、宋建伟、康家红(项目组成员姓名) 

   话:18674750721     

 


注:各投标人,如需参与投标,请使用CA证书登录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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