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科创产业综合体2.2期配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 祁阳科创产业综合体2.2期配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祁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批文名称及编号 祁发改基字[2023]81号 ,建设单位为祁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总投资为 6200.44万元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专项债券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资金已落实 。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 祁阳科创产业综合体2.2期配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
1.2.2 建设地点: 项目地处祁阳高新区,南临阳明路、西隔非城建用地为水亦香路、北临园区规划路,北侧为科创产业综合体。
1.2.3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占地面积5506.77m2,总建筑面积16605.20m2,其中计容总建筑面积14899.33 m2,不计容建筑面积1705.87m2;计容总建筑面积包括公租房建筑面积13219.05m2,园区公共食堂1096.00m2,物业管理用房529.28m2,门卫55.00m2。不计容建筑面积包括屋顶楼电梯间建筑面积 963.90m2,地下设备用房741.97 m2,共计提供保障性租赁住房195套,配套建设场地绿化、给排水、供配电等基础设施,概算批复总投资为6200.44万元(甲方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调整建设内容)。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特征为 “建筑类型、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特征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3 工期要求:515日历天 ( 其中设计周期为 60日历天,施工周期为455 日历天 ) ☑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施工准备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培训移交、配合建设单位结 ( 决 ) 算、工程保修等。
1.5 质量要求:
1.5.1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并确保施工图设计通过审查,工程预算控制在招标控制价建安费范围内,以及提供相应的设计服务及后期服务工作。
1.5.2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1.5.3 设备及材料采购部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1.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令及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要求保修以及国家或行业部门对相应的其他工程等要求进行保修。
1.7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1.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 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 / 专业 一级注册建筑师 执业资格;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 / 专业 / 职称(适用于未实行执业资格)。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具体数量)/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2.10 其他要求:(1)省外施工、设计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2)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20】208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中标后按照文件规定的数量配备,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3)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应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委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但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2024] 34 号 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5 年 04 月 30 日起在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09时00分。请投标人登录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祁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746-3215872 。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0746-8520930、QQ:1173895281 。
9.2 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将大小控制在 200M 以内,请投标人注意控制文件大小。因该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所以投标文件必须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其他形式操作的解密,“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均无法识别,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具体操作详见:“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指南”。
9.3 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9.4 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5 投标保证金金额:50万元;递交方式:银行子账号、电子保函、线下保函、承诺(符合相关文件规定), 具体方式由投标人自行选择,详见招标文件。
招 标 人:祁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祁阳市灯塔路;
联 系 人:邓云峰;
电 话:13787652258(经本人同意公开);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湘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平湖家园A栋;
联 系 人:李涛、佐一帆;
电 话:19891978458/15616454239 (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为项目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