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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县蒲稳乡阳溪村金矿区历史遗留废渣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发布日期: 2025-04-29
项目名称:
会同县蒲稳乡阳溪村金矿区历史遗留废渣整治项目
开标时间:
2025-05-21
项目预算:
2367.09万
招标人:
会同县蒲稳侗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会同县蒲稳乡阳溪村金矿区历史遗留废渣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HZD-2025-04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标段会同县蒲稳乡阳溪村金矿区历史遗留废渣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标段名称)已由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会同县蒲稳乡阳溪村金矿区历史遗留废渣整治项目投资概算的批复会发改环资2025﹞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财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次招标金额为:2367.09万元,招标人为会同县蒲稳侗族苗族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怀化正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标段名称:会同县蒲稳乡阳溪村金矿区历史遗留废渣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会同县蒲稳乡阳溪村金矿区

2.3建设规模:该项目建设规模为:整治共有6处,分别为1#、2#-2尾砂区2#-1、2#-3、3#、4#采矿废渣区,总面积19912平方米,废渣总量为151240.6立方米,建设内容为:1、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将场内75167立方米的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原地管控2、在原址异地建设一座85000立方米的II类固废处置场,对场内76073.6立方米II类固废和底部0.5米厚污染的渣土混合物7192.5立方米进行安全处置3.对废渣堆积区原址、废渣安全处置场和取土场进行生态恢复,面积为38745平方米(堆积区21093平方米、废渣安全处置场13652平方米、取土场4000平方米)。

2.4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范围主要为会同县蒲稳乡阳溪村金矿区历史遗留废渣,共有6处,分别为1#尾砂区、2#-1采矿废渣区、2#-2尾砂区、2#-3采矿废渣区、3#采矿废渣区及4#采矿废渣区,总面积共为19912.00m2,废渣总方量为151240.60m3。其中1#尾砂区、2#-2尾砂区和2#-3采矿废渣区属于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2#-1采矿废渣区、3#采矿废渣区和4#采矿废渣区属于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主要是对会同县蒲稳乡阳溪村金矿区场地内151240.6m3历史遗留废渣进行治理。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2.7计划工期:项目总工期为730日历日。其中:施工图设计60日历日(合同签定后20天内编制合格的预算报告和施工设计图提交发包人审查);施工工期670日历日(从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之日起算,至工程竣工日止)日历天。

2.8质量要求: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的输出成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程规范的要求和招标文件要求。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2.9其他:施工保修要求按国家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相应能力。

3.2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处于有效期内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处于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环境工程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和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处于有效期。

3.3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工程相关专业名称)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级别)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及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其它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预算员或资料员)。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与拟任设计负责人或拟任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在本项目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3.4(A)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具有/(专业名称)专业/(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和级别)/环境保护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适用于中大型项目)

(B)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具有/(工程相关专业名称)专业/(职称级别)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适用于小型项目)

3.5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及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其它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预算员或资料员)。

3.6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利或住建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最低资质等级单位承担的工程,不得将类似工程业绩等作为投标资格条件。但中型项目除外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180万元及以上废渣综合治理总承包项目

3.9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3.10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25年0430日~2025年052109:30时止(北京时间)在怀化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投标人须先在怀化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huaihua.gov.cn/)按交易指南专区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CA证书后在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有问题请联系:400-998-0000)。

4.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怀化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052109:30整。请投标人登录怀化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网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6.投标相关事宜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怀化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

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

7.评标办法

7.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怀化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怀化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分局,电话:0745-8850589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会同县蒲稳侗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地址:会同县蒲稳侗族苗族乡蒲稳村三组

联系人:唐小华

电话:15874546970

传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怀化正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大汉龙城腾龙府2栋901

联系人:唐女士

电话:18674516575

电子邮件:/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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