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上游汇流区(东安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子项目(二期)(项目名称)一标段、二标段(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4311002611002329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标段湘江上游汇流区(东安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子项目(二期)(项目/标段名称)已由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东发改【2024】8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及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安县自然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慧力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标段名称:湘江上游汇流区(东安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子项目(二期)。
2.2建设地点:东安县紫溪市镇、鹿马桥镇、川岩乡、井头圩镇、端桥铺镇、花桥镇、南桥镇、大盛镇、芦洪市镇、新圩江镇等乡镇。
2.3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矿山地质环境隐患消除工程(削坡减载)、矿山地形地貌重塑工程、土壤重构工程、林草地恢复工程、I型截排水沟工程、沉沙池工程、标识警示牌工程、DN300混凝土涵管、碎石路面等,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招标范围:东安县紫溪市镇、鹿马桥镇、川岩乡、井头圩镇、端桥铺镇、花桥镇、南桥镇、大盛镇、芦洪市镇、新圩江镇等乡镇。建设内容及规模:完成30个矿点、55个图斑共89.95公顷生态修复工程,招标控制价为:2451.36万元。
标段 |
矿点名称 |
施工费(万元) |
不可预见费(万元) |
招标控制价(万元) |
一标段 |
紫溪市镇五一村砖瓦用页岩矿(DA13-3) |
103.72 |
22.75 |
1160.44 |
紫溪市镇乐园村历史遗留废弃矿山(DA14) |
25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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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溪市镇八复村历史遗留废弃矿山(DA15) |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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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溪市镇大源村历史遗留废弃矿山(DA16) |
48.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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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溪市镇群丰村锰矿(DA17) |
35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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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马桥镇沙溪农村社区锰矿(DA18) |
5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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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马桥镇马坪村灰岩矿(DA19) |
8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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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马桥镇河东村页岩矿(DA20) |
1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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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岩乡松江村无主石场(DA24) |
66.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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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头圩镇满竹村无主石场(DA25) |
22.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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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头圩镇蒋家源村砖瓦用粘土矿(DA27) |
3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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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头圩镇八字门村粘土矿(DA28) |
26.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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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头圩镇新塘村粘土矿(DA29) |
3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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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段 |
端桥铺镇凉水井村灰岩矿(DA22) |
50.21 |
25.31 |
1290.92 |
端桥铺镇坪山塘村粘土矿(DA23) |
381.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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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桥镇中塘村无主石场(DA30) |
1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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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桥镇盐井村无主石场(DA31) |
6.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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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桥镇莲花村无主石场(DA32) |
4.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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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盛镇大水塘村无主石场(DA33) |
90.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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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洪市镇唐家桥村无主锰矿(DA34) |
4.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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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洪市镇社塘村无主锰矿(DA35) |
1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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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洪市镇九龙岩村无主锰矿(DA36) |
10.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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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圩江镇柳山村无主石场(DA37) |
1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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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圩江镇芦江村无主石场(DA38) |
1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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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洪市镇王家亭村无主石场(DA39) |
55.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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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洪市镇大枧塘村无主锰矿(DA40) |
9.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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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洪市镇西江桥村无主锰矿(DA41) |
2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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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洪市镇和平村无主页岩矿(DA42) |
27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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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洪市镇西江桥村页岩矿(DA21) |
4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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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洪市镇金润村页岩矿(DA43) |
138.11 |
2.5标段划分:2个标段。
2.6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因本项目施工地点分散广,工期紧,任务重,每个潜在投标人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标段投标,若重复投标,所投标段均视为无效投标。
2.7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符合相关施工规范及设计要求,工程验收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2.9其他:按国家相关规定保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相应能力。
3.2投标人必须具备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甲级及以上资质(资质等级根据项目规模大小按2022年11月8日自然资源部令第8号确定)资质且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矿山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和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及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其它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预算员或资料员)。
3.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注册岩土或地质类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及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其它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预算员或资料员)。
3.5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利或住建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最低资质等级单位承担的工程,不得将类似工程业绩等作为投标资格条件。但中型项目除外)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
3.8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05月20日 09:00止(北京时间)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投标人须先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址:/)按交易指南专区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CA证书后在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有问题请联系:0746-8520930,QQ:2805685117)。
4.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05-20 09:00。请投标人登录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6. 投标相关事宜
6.1 湖南省外施工企业必须到湖南省自然资源厅登记备案或具有处于有效期内入湘施工登记备案证明材料。
6.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交易中心技术部分咨询,联系方式:0746-8520930。
6.3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大厅”线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其他形式操作的解密,“不见面开标大厅” 系统均无法识别,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具体操作详见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指南”。
6.4 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5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单位自行选择其中一种缴纳方式):
(1)保证金金额:一标段贰拾万元,二标段贰拾万元。
(2)现金: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电汇或企业网银转帐;
(3)保函:线下保函或电子保函;
注: 投标单位须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永州市数字认证中心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 CA”),并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选择“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操作,获取对应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如未按要求办理“数字 CA”的投标单位,影响后期项目投标相关事项的,后果自负)。
7. 评标办法
7.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电话:0746-4222907。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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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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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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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13874395257(经本人同意公开) |
电话: |
15773250256(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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