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江衡东段采砂项目(砂石、砾石采挖服务)已由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改批【2024】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东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自筹,招标人为衡东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砂石、砾石采挖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湘江衡东段采砂项目(砂石、砾石采挖服务)
2.2项目地点:位于衡东县柴山村、文桥村、三步村。
2.3项目规模:共计采区3个,分别位于文桥(对应衡山县观湘洲上可采区)、三步(对应衡山县鳌洲下可采区)、柴山洲三个可采区,河道长度合计12.8km,占衡东县河道长度的14.80%,开采量为245万吨。(后期结算费用以实际开采量为准)
2.4服务期限:采砂期 3年。
2.5招标范围:砂石、砾石采挖服务。本次招标须提供符合要求的链斗式采砂船3艘(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各艘船的船号)。中标人的河道砂石砾石开采服务区域,由招标人在合同中初步约定。具体服务区域根据实际情况由招标人确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提供链斗式采砂船(3艘、采砂功率在300kW-450kW)、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检验证书(如非投标人自有船,须提供租赁合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河道砂石、砾石开采的能力。
3.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或者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六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3.4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列入异常名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3.8其他要求:中标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市县各部门相关规定及招标人的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23日起,登录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05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投标人登录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衡东县招标投标监管办公室的监督,联系方式0734-5223322。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东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衡东县洣水镇;
联 系 人:文先生;
电 话:1332734535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祝融路8号沐林美郡28号公馆8-9楼;
联 系 人:黄卫、吴玮;
电 话:15273476849、18075894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