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年度+类别+序号):2020-CO-6号
合 同 文 本
项目名称: 惠科地块110KV丛江、丛镇线(P5-P16)杆迁工程土建配套项目
甲 方: 浏阳经开区恒康基础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乙 方: 湖南鸿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2020年5月25日
(HN J S- 2014)
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制定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浏阳经开区恒康基础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湖南鸿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惠科地块110KV丛江、丛镇线(P5-P16)杆迁工程土建配套项目 。
2.工程地点: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浏经计[2020]74号 。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5.工程内容:本项目占地1500平方米,主要涉及电力杆塔作业面场平、杆塔降基、施工便道、电力管道埋设、拉管及井体安装等工作,具体主要工程量为杆塔降基12基,杆塔作业面及线路跨越场平约85000平方米,修建施工便道8处,电力管道总长度约365米,其中直埋长度约280米,拉管约85米,工作井8座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内容为准。
6.工程承包范围: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内容为准。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5月25日(具体以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6月25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30 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肆佰肆拾万肆仟贰佰贰拾伍元捌角捌分 元;
(小写): 4404225.88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陆万柒仟肆佰陆拾玖元整 元;
(小写)67469.00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小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小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肆拾捌万贰仟叁佰玖拾元伍角柒分 元;
(小写) 482390.57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单价合同,以中标的综合单价为结算依据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敖亮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 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发包人承诺
(1)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支付合同价款和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的全部义务。
(2)发包人委托的监理人: 湖南省溢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监理人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 贺鹏华
八、承包人承诺
(1)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按期、保质完成施工任务,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履行本合同的全部义务。
(2)承包人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敖亮
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机电工程壹级
项目负责人到职时间: 2020年5月25日
(3)承包人应当在开工通知发出后3日内按投标承诺委派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施工机械进场施工。如未完成,经发包人催告,在约定的时间内仍未完成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承包人签订合同后提供一份纸质版投标清单给本项目监理单位。
九、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十、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2020 年 5 月 25 日签订。
十一、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浏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签订。
十二、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补充协议必须送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
十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十四、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一份;副本 八份,发包人四份,承包人二份,监理人一份,合同备案机关一份,其他 / 份。合同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长沙浏阳工业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园支行 银德支行
账号:1901027909100015685 账号:800143704309011
组织机构代码:91430181MA4L596W50 组织机构代码:91430103576577013P
地址: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宁路9号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殷家冲街89号上
管委会大楼222室 源湘江华庭3栋第20层
邮政编码:410300 邮政编码:410009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参照湖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HNJS- 2014)通用条款执行。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 合同
1.1.1.1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合同谈判期间签订的谈判纪要以及附件、补充协议、安全生产合同、工程质量保修书、《浏阳经开区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履约考核办法》。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 监理人:
名称: 湖南省溢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 ;
联系电话: 0731-85783912 ;
电子信箱: 1723052064@qq.com ;
通信地址: 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469号 。
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