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主干管网设施更新改造工程(管网修复)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2025年04月07日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澄清和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如下:
问题1: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省外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建筑业协会评定的综合工程质量奖项,在当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评标办法中加分的,按省级优质工程奖加分;投标人如能提供每年该综合工程质量奖项数量控制在100项以内(含)的,则该获奖工程按省级综合工程质量奖加分。鉴于全国大部分省级综合工程质量奖均未颁布,为体现本项目招标公平、公正,在本项目该次招标中“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的奖项、标准化工地”的“省级综合工程质量奖”是否不予计取。
回复1: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题2:1、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组成设置“十三、投标信息表”中“其中暂估价”填写是否只填专业工程暂估价+分部分项工程暂估价金额,还是专业工程暂估价+分部分项工程暂估价+材料暂估价?
回复2:“十三、投标信息表”中“其中暂估价”应填写专业工程暂估价+分部分项工程暂估价金额。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不变。
本次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
宁乡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2025年04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