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金翔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资兴市隆诚实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就资兴市向阳路以南、盈丰路以西地块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就本项目作如下变更: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变更为:单价:2.03 元/瓦(此单价含设计费,设计费含接入系统方案设计、房屋结构的荷载验算及加固的设计费、加固费用、电能质量评估报告),为含税单价。总价:7307440.00元。
2.因本项目概算有所调整,现已重新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概算以本次上传的为准。
3.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变更为:本工程为项目拟在厂内各个污水处理池上空、房屋屋顶等约24256平方米,建设装机容量为3.5959MWp的光伏电站,主要设备包括光伏板、逆变器、支架等设施,消纳方式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自用比例需达到50%以上。(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分期实施,具体实施范围以中标人取得国网郴州供电公司光伏项目接入系统方案接入批复中的范围为准)
4. 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专“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 中“14.3.1.1 施工工程款支付”中“工程款付款节点及比例为: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30%拨付进度款(不少于实际完成工程量的30%)” 变更为:“工程款付款节点及比例为: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30%拨付进度款(不少于实际完成工程量的30%)(以中标人取得国网郴州供电公司光伏项目接入系统方案接入批复作为付款依据)”。
5.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开标时间及线下开标地点变更为: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4月 11日9时30分”;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与之相对应修改。开标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3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11开标室(设置线下开标会场)。
本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此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若此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变更公告以及变更后的招标文件为准,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1)招 标 人:资兴市隆诚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资兴市阳安路政务中心9楼
联 系 人:宋婷丽
电 话: 0735-3258912
(2)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金翔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资兴市阳安路
项目负责人:周晶
项目组其他成员: 张璐、雷莎
电 话: 0735-3353598
(3)行政监督:资兴市发展和改革局
电 话:0735-3326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