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污水处理厂及建制镇污水处理厂(西河、白溪、洋溪、琅塘)设备更新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 县城污水处理厂及建制镇污水处理厂(西河、白溪、洋溪、琅塘)设备更新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新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文名称及编号 新发改环资【2024】244号 ,建设单位为 新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总投资为 7440.87万元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及地方配套 。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 县城污水处理厂及建制镇污水处理厂(西河、白溪、洋溪、琅塘)设备更新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 ;
1.2.2 建设地点: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 ;
1.2.3 项目基本情况:
对县城污水处理厂及西河镇、白溪镇、洋溪镇、琅塘镇污水处理厂老化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改造老旧水泵、推流器、搅拌机、格栅机、脱泥压滤机等工艺设备共计229套,更新超声波液位计、消毒设备、闸阀等,配套更新污水处理厂电气、自控、仪表及监控设备共计184套,配套改造污水提升泵站4座。并对城区污水主干管进行改造,其中管道清淤31989m³,管道改造2395m,提升泵两台。(具体详见初步设计图纸和概算) ;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特征为 “建筑类型、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特征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3 工期要求:240 ☑天(日历日,下同)□月□年(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10日历天) ;
1.4 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土建的建设内容总承包(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等工作)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结算(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
1.4.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设计范围为本工程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及相关专业全过程设计、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指导等工作) ,设计内容详见初步设计图纸和概算;施工期间服务按招标人批准认可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要求和进度安排;除不可抗力外,施工图必须按招标人要求在投标报价内进行限额设计,否则超过部分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
1.4.2 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包括的所有施工内容、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上全部内容的施工安装工作及保修服务。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认可、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的施工图为准 ;
1.4.3 采购范围:项目所需主要材料及设备 ;
1.5 质量标准
1.5.1 设计:符合初步设计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标准的要求 ;
1.5.2 施工: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1.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要求保修,其中未注明保修期限的项目保修期为竣工验收备案并交付之日起2年 。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但需满足资格要求且无在建 (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一级注册建造师 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 给水排水 专业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执业资格;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 / 专业 / 职称(适用于未实行执业资格)。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2.10 其他要求:施工部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投标人单位在职员工,且均无在建工程;施工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采用承诺制,投标人须承诺施工部分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符合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要求的最低配备标准,实行押证管理 。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2024]34号 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即日 起至 2025 年 3 月 30 日 17:30 止在 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218.77.100.184:61530/TPBidder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 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218.77.100.184:61530/TPBidder 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16 日上午9:00。请投标人登录 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218.77.100.184:61530/TPBidder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新化县人民政府网 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新化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738-3218216 。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统一注册平台:4007777016 以及CA办理咨询:0738-6371193 交易系统技术支持:4009980000、清单技术支持:王工(电话 17773881515 QQ179983564) 。
9.2各潜在投标人提问或质疑的方式:以word文档匿名发至招标人授权的工作联系邮箱(471229723@qq.com)。
9.3 根据《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鼓励工程建设项目参建单位应用“娄底市工程建设减负信息服务平台”的通知》(娄建审发【2021】1号)文件要求,发包人、承包人均可登陆娄底市建设工程减负信息服务平台(175.4.55.215:38085/),办理工程保函业务,切实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
9.4 根据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关闭评标环节查验投标单位业绩等相关信息网络通道的通知:为提高评标工作效率,有效防范交易风险,经研究决定,从2023年6月25日起关闭评标环节查验投标单位业绩等相关信息的网络通道投标单位自行负责业绩等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评标工作结束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省监管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网站公示中标候选人的业绩等相关信息。公示期间如发现中标候选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废除其中标资格,并由相关部门进行行政处罚、列入信用评价不诚信记录等 。
9.5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①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②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③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时,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各投标人应按照相关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等相关资料 。
招 标 人:新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 址:新化县上渡街道富康路 ;
联 系 人:欧小明 ;
电 话:13707382002 ;
招标代理机构:中采联合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新河街道芙蓉中路一段88号天健芙蓉盛世花园二期H栋2411号 ;
联 系 人:彭天龙(项目负责人)、黎峰、肖艳;
电 话:186203973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