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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县城乡供水一体化砂坝水厂取水泵站项目(设备采购)[公告澄清]

发布日期: 2025-03-07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永顺县城乡供水一体化砂坝水厂取水泵站项目(设备采购)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永顺财采计-2025-006

3、采购代理编号:HNGZCG-2025-002

4、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2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内容:

现更正为:

原采购文件第四章附表 1.2 技术部分评审标准表“投标产品生产工艺先进性”:

1、投标人所投不锈钢材料需具备防潮、防腐、抗锈蚀的能力,中性盐雾试验至少480小时及以上或铜加速乙酸盐雾试验至少96小时及以上,表面质量仍达到国标10级或以上标准的计12分。

(提供所投不锈钢材料(板材、管道、阀门、法兰)省级及以上部门第三方盐雾试验检测报告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否则不计分。)

采购文件第四章附表 1.2 技术部分评审标准表“投标产品生产工艺先进性”:

1、投标人所投不锈钢材料需具备防潮、防腐、抗锈蚀的能力,①中性盐雾试验时间大于等于360小时或铜加速乙酸盐雾试验时间大于等于45小时,表面质量仍达到国标10级及以上标准的计12分;②中性盐雾试验时间大于等于240小时但小于360小时或铜加速乙酸盐雾试验时间大于等于30小时但小于45小时,表面质量仍达到国标10级及以上标准的计9分;③中性盐雾试验时间大于等于120小时但小于240小时或铜加速乙酸盐雾试验时间大于等于15小时但小于30小时,表面质量仍达到国标10级及以上标准的计6分;④中性盐雾试验时间小于120小时或铜加速乙酸盐雾试验时间小于15小时,表面质量仍达到国标10级及以上标准的计3分。

(提供所投不锈钢材料(板材、管道、阀门、法兰)有资质的第三方盐雾试验检测报告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否则不计分。)

更正日期:2025年3月7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永顺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2)地 址:永顺县灵溪镇湘潭路121号

3)联系人:徐斌

4)电 话:158743083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共振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地 址:湖南吉首经济开发区创新创业园707室

3)联系人:陈二林

4)电 话:18707438769

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1)名 称: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2)联系人:新点技术人员

3)联系方式:0743-8523902

注:本项目原采购文件中有与以上更正事项和更正内容不符的,以以上更正事项和更正内容为准。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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