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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湘小区提质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0-06-24
项目名称:
振湘小区提质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544.8万
招标人:
长沙市开福区城市人居环境局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振湘小区提质改造项目 已由长沙市开福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开发改发〔2020〕5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区财政投资,招标人为长沙市开福区城市人居环境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振湘小区提质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建设地点:开福区四方坪街道丝茅冲社区振湘小区

3、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开福区四方坪街道丝茅冲社区振湘小区建设内容为改造涉及房屋7栋(振湘小区1-7#栋),建筑面积约3.5万平方米,包含小区道路、绿化、排水、污水、照明及停车场的改造等投资概算544.8万元。 其中建安工程费492.66万元

4、招标范围:振湘小区提质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包括但不限初步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试运行等。具体内容详见概算表及图纸。

5、计划工期:120 日历天(含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试运行等所有环节)。

6、质量标准:设计符合现行有关设计规范和本项目设计要点的要求;施工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 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应满足此要求。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3.2.1 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2.2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 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4 企业入围业绩:本项目不做要求

 3.5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3.4.1 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 号文规定,至少配备施工项目负责人(兼项目总负责人)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

     3.4.2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兼项目总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建筑工程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项目经理,下同)

3.4.3 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以上职称; 

3.4.4 拟任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4.5 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主要项目管理人员;

3.5 拟任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企业所在地市州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证明或按照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函格式“主要人员简历表”的规定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 

3.6 拟任本次投标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兼项目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根据长沙市住房及城乡建设局发文,疫情期间及相关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有关人员养老保险,参加投标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7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担任。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须由联合体牵头人配备。 

(2) 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 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5)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 有约束力。 

(6) 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招标时严格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2号文规定执行,招标人公开已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设计部分参照国家和省相关文件制定;施工部分评审参照关于修订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建筑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的通知湘建监督【2018】116 中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承诺方式,具体承诺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中的第七项。 

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承诺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20 年  6   24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其他资料。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其他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投标人须先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相关操作说明办理 CA 数字证书,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完成注册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2020 年  6       28 日(含)17:00 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 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4、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5、投标人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其相关资料。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0 年  7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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