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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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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 | 2025-03-04 | 2025-03-27 |
投标文件递交 | 2025-03-09 | 2025-03-27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大兴寨水库工程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农【2022】367号《关于大兴寨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湖南省水利厅以湘水函【2022】166号《关于大兴寨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湘西自治州吉兴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省级财政补助和湘西州筹措,招标人为湘西自治州吉兴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和蓄水安全鉴定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大兴寨水库工程位于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境内,武水干流峒河下游,距吉首市城区26km,工程任务以防洪为主,结合供水、灌溉,兼顾生态补水。水库正常蓄水位310.0m,设计洪水位313.0m,校核水位313.46m,,总库容11320万m3,死水位278.0m,汛限水位300.5m,调节库容8650万m3,防洪库容4917万m3,多年平均供水量10336万m3,设计灌溉面积2.47万亩。大兴寨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51.1亿元。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枢纽、供水和灌溉工程三个部分。枢纽工程主要包括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生态放水建筑物和过鱼建筑物;挡水建筑物为碾压混凝土重力坝,坝顶高程314.5m,最大坝高68.50m,坝顶宽13.00m,坝顶长287.50m;泄水建筑物为开敞式溢流堰,布置在河床坝段,共5孔,闸门尺寸5.5m×7.0m(宽×高),溢流堰为WES实用堰,堰顶高程297.00m;生态放水建筑物结合导流洞布置于坝体上游右岸;过鱼建筑物由集鱼系统、转运系统和放流系统组成。
供水工程和灌溉工程相结合,总干渠长12.86km,5条干渠总长28.85km,2条支渠总长4.85km,总干渠末端引水至大兴水厂向吉首市供水。供水灌溉取水口布置在坝上游左岸600m处,为塔式进水口,取水口底部高程273.00m。
大兴寨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中交通工程专项设施主要为:按四级公路标准建设X036县道坝址至大龙洞段复建公路12.8km;按四级公路(II类)标准建设小龙村至高岩复建公路4.4km和粮仓至排龙复建段公路1.2km;按汽车便道标准建设岩板至吉占坡线复建公路0.2km和大龙村棋盘山茶园产业路复建公路0.35km;跨峒河桥梁复建工程。
大兴寨水库工程为Ⅱ等大(2)型工程。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供水灌溉取水口、生态放水取水口及导流洞封堵体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过鱼建筑物等次要建筑物为3级;总干渠及主要渠系建筑物为3级,干、支渠建筑物级别为5级。进场公路按照三级公路标准设计。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中交通工程专项设施为四级公路。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2.1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湖南省大兴寨水库工程蓄水阶段及竣工阶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水库蓄水安全鉴定等相关技术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受发包人委托,组织完成大兴寨水库工程蓄水阶段及竣工阶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相关工作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核验,完成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创建等相关工作。
①依据批复的《湖南省吉首市大兴寨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湖南省吉首市大兴寨水库工程灌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及设计文件内容和工程量对水土保持设施完成情况进行调查,编制大兴寨水库工程蓄水阶段及竣工阶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报告,组织开展大兴寨水库工程蓄水阶段及竣工阶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及后续核验工作。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内容、程序等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2023年1月17日水利部令第53号发布)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执行。
②组织完成水土保持示范工程申报工作,编制相关申报材料、宣传画册及拍摄工程水土保持宣传片,组织开展相关评审会议,力争通过评审并成功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
(2)受发包人委托,组织完成水库蓄水安全鉴定等相关工作,并通过水库下闸蓄水验收。根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暂行办法》(水建管〔1999〕177号,2017年水利部令第49号修正)以及《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技术鉴定导则》(SL670-2015)等规定程序,编制大坝安全鉴定等报告,组织开展相关评审会议,完成蓄水安全鉴定工作,通过行政主管部门主持的水库下闸蓄水验收。
2.2.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2.3 咨询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工程蓄水阶段及竣工阶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和水库蓄水安全鉴定等相关技术服务。
2.4 其它: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响应招标、参与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并具有相应的咨询服务能力。
3.2 资质要求:/ 。
3.3 财务要求: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或事业单位提供的财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4 业绩要求:近5年内(指2020年3月~至今)必须承担过1个中型及以上工程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业绩、1个中型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的安全鉴定或安全评价项目业绩(注:上述业绩需同时具备,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可以为同一服务合同,也可为不同服务合同。)
注: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按照《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 252-2017)。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6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8 其他要求: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 2025年3月5日~2025年3月2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hnsggzy.com/)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 投标人须先在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hnsggzy.com/)按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CA证书后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hnsggzy.com/ )下载招标文件(如有问题请联系:0731-82210016)。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答疑将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网上发布,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自行下载。
5.投标担保
5.1 本项目需要递交投标担保: 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6.1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hnsggzy.com/)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
7.2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发出解密指令后,( 30 )分钟内完成。
7.3开标地点:招标人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https://ggzy.hunan.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同时在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设置网上开标席位 / 设置线下开标会场)。
8.资格审查与评标办法
8.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2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bidding.hunan.gov.cn/) 和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hnsggzy.com/)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湖南省水利厅水利工程建设处 ,电话: 0731-85486100 。
11.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湘西自治州吉兴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湘西自治州吉首市湘西金融中心B座
联系人: 董晴云
电 话: 13277179853
(2)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湘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长沙市韶山北路 356 号包装大厦 B 座 1207
联 系 人: 贺淑纯(项目负责人) 黄朝晖
电 话: 0731-84392399 13319503106
传 真: 0731-84392399
电 子 邮 件: hnxyzxgs@163.com
注:本示范文本中用“○”、“□”符号标注的选项,“○”表示单选;“□”表示可多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