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期安装工程(江左片区 1-5号、江右片区 1-9号安装工程)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德顺阳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永兴金阳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永兴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期安装工程(江左片区 1-5号、江右片区 1-9号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答疑澄清:
问题1:招标清单编制依据为2022年版《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及其配套定额,但在专用合同条款第12条计价规定中提出是以2020《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为计价方式,两者存在矛盾,请明确是以哪一个计价依据作为本项目的投标及结算依据。
答:以招标清单编制依据计价依据作为本项目的投标及结算依据。
问题2:招标清单中多处存在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完整的情况,请补充完整。
①并网配电部分安装工程第36项、54项、65项。
②光伏部分安装工程第1项、3项、23项、27项、28项、29项、32项、33项、43项。
②光伏部分建筑工程第10项、23项、26项、35项、37项。。
答:清单项目特征设计图纸有注明,参照设计图纸及清单材料表执行相关定额计价。
问题3:江左片区的施工图中(土建图对应的电气图)缺少8个点的电气图。
答:已更新图纸内容,请投标人及时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
问题4:招标文件中“并网配电部分”图纸没有,拟或是否有初步设计,如果没有,永兴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江左1-5号、江右片区1-9号光伏项目工程(并网配电部分)工程量清单是如何计算出来的。
答:并网配电部分暂无设计图纸,以供电部门出具的并网设计图纸为准,工程量暂估,最终工程量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
问题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0.5.10条款“中标人应负责办理所有光伏站点高压接入方案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如设计费等)”,请问设计费等相关费用是否包含在并网配电部分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里面?
答:并网配电部分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未包含设计费。
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2025年03月17日9:30,开标地点变更为: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3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1开标室(设置线下开标会场)。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25年03月17日9:30。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下载查看,若有遗漏概不负责。
招标人: |
永兴金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南德顺阳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 |
地 址: |
郴州市南岭大道国道107住宅小区5栋20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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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刘淑英 |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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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其他成员: 罗细奎、陈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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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13549521528 |
电 话: |
0735-8888133、13397553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