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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瑶族自治县]江华县防洪排涝工程项目(一期)后续工程(三标段)(第二次)[招标公告]{重发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2-17
项目名称:
江华县防洪排涝工程项目(一期)后续工程(三标段)
开标时间:
2025-03-11
项目预算:
995.69万
招标人:
江华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江华县防洪排涝工程项目(一期)后续工程(三标段)(第二次)

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江华县防洪排涝工程项目(一期)后续工程,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江发改审【2023】58号,建设单位为江华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招标人为江华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项目总投资为 9956895.元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特别国债资金、已落实

1.2 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江华县防洪排涝工程项目(一期)后续工程(三标段)

1.2.2 建设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县城范围内

1.2.3 项目基本情况:

江华县防洪排涝工程项目(一期)后续工程 (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特征为“建筑类型、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特征 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

1.2.4 标段划分:三标段管道修复工程(包含管道快速锁修复、管道不锈钢双胀环修复、检查井注浆修复、土体固化法+CIPP 紫外光固化修复、新建浆砌片石明渠,造价金额 1284739.10元

1.3 工期要求:90☑天(日历日,下同)年;

1.4 招标范围:江华县防洪排涝工程项目(一期)后续工程 (三标段)(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1.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1.6 保修要求:按国家规定要求执行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 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6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 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

2.7 其他要求:1、项目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应满足湖南省住建厅“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要求配备。

2、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投标企业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指在建施工项目)。

3、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采用承诺制。不再进行资格审查(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其查询网址及结果)。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4〕33 号文件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5年 2月18日起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注册登记 CA 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5 年3 月 11日 9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请投标人登录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江华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46-2317712

9.其它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

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4009980000、0746-8520930

9.2 电子投标文件大小控制在 150M 以内,清单相关问题请各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自行认真检测,若因投标人未自行检测导致在评标清标阶段系统检测出清单错误造成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9.3 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大厅”线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其他形式操作的解密,“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均无法识别,后果由投标人

自负。具体操作详见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指南”。

9.4 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单位自行选择其中一种缴纳方式):三标人民币贰万元(¥20000.00元)

1)承诺: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1 款;

2)现金: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电汇或企业网银转账;

3)保函:线下保函或电子保函;

注: 投标单位须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湖南省数字认证中心数字证书”(以下简“数字 CA”),并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选择“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

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操作,获取对应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如未按要求办理“数字 CA”的投标单位,影响后期项目投标相关事项的,后果自负。)

10.联系方式

人:江华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址: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春晓路 56 号

人:何江琳

话:13974687535(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长沙市芙蓉区马王堆街道晚报大道 518 号佳兆业时代广场 1 栋 1702 号房

人:李超、张志山、宋立红

话:15211649669(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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