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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社会福利院康养中心大楼北栋装修项目[合同备案及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2-14
项目名称:
州社会福利院康养中心大楼北栋装修项目
中标人:
-
中标金额:
-
招标人: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社会福利院

州社会福利院康养中心大楼北栋装修项目同公告

 

发包人(全称):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社会福利

承包人(全称):湖南吉城建设有限公司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州社会福利院康养中心大楼北栋装修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州财采计[2024]000113

3、项目内容:州社会福利院康养中心大楼北栋装修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彭先生

6、联系电话:17374365787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2443532.88

大写:贰佰肆拾肆万叁仟伍佰叁拾贰元捌角捌分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þ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þ预付款:                   

¨分期付款: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5年01月22日,完成日期:2025年04月22日。总日历天数:90天。

2、地点:湘西自治州社会福利院

3、方式:按施工合同约定履行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湘西自治州社会福利院

验收方式:由采购人和建筑行业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5-01-08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8份,采购人执4份,供应商执4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0108

合同订立地点:湘西自治州社会福利院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彭江波

电话:17374365787

传真:                 

地址: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石从海

电话:18673153876

传真:

地址:湖南省吉首市乾州街道小溪桥桥25号(康喜私宅)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首支行


账号:43050173673600000967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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