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溪湖环湖初雨及溢流污染控制工程(一期)已由长沙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经湘新发改函【2020】14号文可研批复,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招标人为湖南湘新水务环保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梅溪湖环湖初雨及溢流污染控制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梅溪湖片区龙王港梅溪湖段。
2.3 建设规模:本次一期工程主要工程内容包括:(1)梅溪湖北岸滨湖沿线小区约1km污水管改造;(2)梅溪湖南岸环湖路、梅溪湖路以非开挖顶管方式新建约1km的 d1000污水干管;(3)环湖路污水干管、梅溪湖南岸滨湖截污干管非开挖修复,北岸截污干管弃用处理;(4)对近期存在混接污水且具备改造条件的雨水排口(梅溪湖大桥下D1500、中轴景观带2xD1500等排口)增设智能截流井等。
2.4工程造价:约6800万元。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工期要求:410日历天(最终以发包人具体要求为准。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监理机构发布的开工令为准)。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45日历天,施工工期365日历天。
2.7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省、市、行业规范及施工需求,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
(2)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8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令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2.9招标范围:
设计范围:除初步设计之外所有的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深基坑专项设计等,以及项目建设过程中间的配合和技术服务。
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排水工程、顶管工程、管网非开挖修复工程、管线保护、道路工程、土石方工程、交通疏导、智能截流井及智能闸门井设备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1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2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2.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资质: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燃气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3施工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4投标人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投资额34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排水管网工程的设计业绩和一个单项合同金额34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排水管网工程的施工业绩。
2.5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2.5.1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招标时只要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且主要项目管理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主要项目管理人员。
2.5.1.1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5.1.2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5.1.3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省内企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省外企业上述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开标当日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同时,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上述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2.5.2设计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至少配备设计项目负责人(即总项目负责人)1人、设计技术负责人1人。
2.5.2.1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即总项目负责人)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2.5.2.2拟任项目设计技术负责人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2.5.3拟任本次投标的施工项目部、设计项目部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根据长沙市住建局文件《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职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2.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中成员单位同时具有施工、设计资质的,以其联合体分工内容对应的资质为准,不承担相应设计或施工工作的,视作无该项资质,不影响联合体的投标资质。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2.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第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其他要求: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且牵头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燃气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评标办法中有关设计、施工业绩、奖项的评分项,分别以联合体中对应承担设计、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条件为准。
2.9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招标时严格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2号文规定执行,招标人公开已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
2.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本项目评标办法设计部分为综合评估法;施工部分参照《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湘建监督〔2018〕116号)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Ⅱ ”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函(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具)、保险公司开具的保证保险;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由牵头人递交。
六、招标文件获取
6.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0 年6月4日至2020年7月5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及其它技术资料等。
6.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网址:http:\\fwpt.cs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7月6日9:00时。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7.2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4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八、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 hnxjxq.hunan.gov.cn/xqzw/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
九、行政监督
本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管。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住建环保局,监督电话:0731-88799638。
十、其它
10.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其它技术资料。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CSGCZ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CSGCTF格式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CA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99(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10.2 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时,由投标人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10.3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
十一、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湖南湘新水务环保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环湖路1177号方茂源13、15栋3215号
联 系 人: 黎先生
电 话: 0731-8186876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麓谷大道588号芯城科技园5栋502室
联 系 人: 李洪 陈静
电 话: 0731-82564848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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