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开元路等市政道路提质改造项目(一标段)设计、检测、测量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公告的规定时间(2020年5月26日17:00)截止。本次修改与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下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一、 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3“单项设计合同金额不少于125万元的市政道路提质改造项目设计业绩”修改为“单项设计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
2、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4注1、第六章(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单项设计合同金额不少于180万元的市政道路提质改造项目的类似业绩”修改为“单项设计合同金额不少于14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项目的类似业绩”。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2.4“本项目可研编制及勘察设计费结算均按实调整。可研费结算金额以发改批复投资额为计费基数,按上限价编制原则,并执行中标优惠率计算:设计费结算金额以投评中心出具的该项目建安工程预算工程量清单上限价为计费基数,按上限价编制原则,并执行中标优惠率计算;勘察费结算金额依据 2002 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按实际工程量结算,执行湘价服[2013]131号文,并按业主要求下浮20%,同时执行中标优惠率,各优惠计算采用连乘方式(以上各项的计费方式、专业系数、复杂程度、附加订整、优惠系数等均不调整)。”
修改为“本项目设计费结算均按实调整。设计费结算金额=以投评中心出具的该项目建安工程预算工程量清单合同价为计费基数计算出的设计费合同值*(1-投标优惠率)。(以上各项的计费方式、专业调整系数、复杂程度、附加调整系数、优惠率均不调整)。
勘察测量费依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及地勘报告、测量成果所列实物工程量计算,按湘价服[2013]131号文下浮10%,再按建设单位要求优惠,再按中标优惠率下浮;(以上各项的计费方式、专业调整系数、复杂程度、附加调整系数均不调整)。
该项目检测费依据湘交规划〔2012〕84文计算优惠20%后,再按中标优惠率下浮。
本项目最终结算金额需经长沙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审定。”
4、招标文件第四章P47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提交时间 |
1 |
检测、测量报告 |
4份 |
中标通知书发放后10天 |
2 |
优化后的方案设计文本 |
8份 |
中标通知书发放后17天内 |
3 |
初步设计文本 |
8份 |
中标通知书发放后25天内 |
4 |
送审的施工图 |
2套 |
中标通知书发放后35天内 |
5 |
加盖审图章的施工图 |
8套 |
中标通知书发放后40天内 |
6 |
其他相关图纸、资料及电子文档 |
按实际需要 |
中标通知书发放后40天内 |
修改为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提交时间 |
1 |
检测、测量报告 |
4份 |
设计合同签订后10天 |
2 |
优化后的方案设计文本 |
8份 |
设计合同签订后17天内 |
3 |
初步设计文本 |
8份 |
设计合同签订后25天内 |
4 |
送审的施工图 |
2套 |
设计合同签订后35天内 |
5 |
加盖审图章的施工图 |
8套 |
设计合同签订后40天内 |
6 |
其他相关图纸、资料及电子文档 |
按实际需要 |
设计合同签订后40天内 |
5、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4
序号 |
项目 |
评分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1 |
投标人业绩及信誉 (55分) |
1、投标人近三年内有一个类似项目经验5分,每增加一个类似项目经验加 5分,最高 25 分,没有类似项目经验计 0 分。 2、投标人具有(或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内包含)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道路工程设计甲级,测量相关资质的,每具有一个上述资质计 5 分,最多计 15 分。 3、投标人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为有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类(排水、园林、道路)项目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奖项的,每个计 5 分。本项最多计 15 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计分。以上获奖项目,颁发部门以相应级别的勘察设计协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准。若项目同时获得多个奖项,按最高级别的奖项认定,不重复计分。 |
|
修改为
序号 |
项目 |
评分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1 |
投标人业绩及信誉 (55分) |
原文地址
扫码登录后查看更多内容
扫码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