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经开区区块链产业园项目已由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产业环保局以长经开投发[2019]60号文核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工程可行性研究、勘察、方案及初步设计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沙经开区区块链产业园项目可行性研究、勘察、方案及初步设计项目;
2.2建设地点:位于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路以北、凉塘路以南、东二路以东;
2.3建设规模及概况:项目用地位于星沙三一工业园凉塘路与东三路交叉口,拟规划总用地115亩,总建筑面约26.5万㎡,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8.0万㎡,地下建筑面积约8.5万㎡,建筑使用功能研发办公楼及配套设施(最终以实际批复的建筑面积为准)。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工程建安费用估算约10亿元。
2.5设计周期:总设计周期(含勘察)40日历天;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及批复,方案设计批复之后10天内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方案设计批复之后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批复、初步设计概算批复及BIM等设计工作;勘察、测量满足设计进度要求。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并承诺自行承担因工期调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2.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规划总用地范围内的可研、勘察、测量、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1号地块调整容积率的规划论证,具体包括土建设计、公共区及办公区室内二次精装修设计、外立面改造及结构改造设计(保留建筑)、BIM及装配式构件设计(建筑、机电、装修)、专项设计(含绿建 、海绵城市等相关设计)、道路设计、园林景观设计、机电设计{给排水设计、强弱电设计[含线路、设备、强弱电机房、机房内的一切设施设备等所有分项工程]、暖通设计、建筑智能化等)、消防设计(优先采用物联网技术)、人防设计、节能设计、防雷设计、亮化设计(含楼宇亮化)、幕墙等所有需要进行设计的方案和初步设计工作;勘察含初勘、详勘及基坑支护施工图设计。具体招标范围详见《长沙经开区区块链产业园项目可行性研究、勘察、方案及初步设计任务书》。
2.9其他:招标备案编号CSJKQXM-2020069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3.2投标人(或牵头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告知性备案(备案的专业须包括建筑,服务范围须包括项目咨询),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企业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总建筑面积13万平米以上的公共房屋建筑工程勘察和设计项目入围业绩;
入围业绩证明材料:一个勘察业绩和一个设计业绩作为一个入围业绩,勘察和设计可以为不同的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的签字时间为准;如以上资料中不能体现项目规模的,须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作为补充资料。
3.4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资质,同时具有高级职称,注册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5拟任项目勘察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资格,注册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6拟任项目咨询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且登记专业包括建筑,登记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7拟任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勘察负责人、项目咨询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注: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有关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8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其他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联合体各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投标时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且协议中应明确各方在本标段中所承担的工作量。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查,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1 采用承诺的形式,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六;
5.2 未按要求承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6.1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从2020年5月25日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请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0年5月30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3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请文件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6月24日9时 00 分(北京时间);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登录长沙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上传投标文件(CSGCTF 格式);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4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cetz.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上发布。
9.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等资料。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 CSGCZF 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制作 CSGCTF 格式投标文件。
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投标人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电子印章(含 CA 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包括企业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授权委托代理人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电子印章(含 CA 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 2 79 号)一楼 CA 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99。
9.2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按流程完成信息填报及入库公示工作。
9.3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的,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