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临空经济区公共绿地项目,项目 审批、 核准 或备案机 关名称批文名称及编号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县发改投〔2017〕131号文及〔2019〕686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长沙空港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为约 26000万元,第一标段为14900万元,第二标段为11100万元,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2 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临空经济区公共绿地项目监理一标段、二标段;
1.2.2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长沙临空经济区,北接思源路、南临农科路、西接龙峰大道、东靠盛祥路;
1.2.3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不少于139621m2(约210亩),包括但不限于:公园用地(包含停车场、垃圾站及配套设施)约181.3亩、商业用地约13.7亩、农科路全长约433m,路幅宽约20m。本项目总建安投资约2.6亿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园景观绿化、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市政道路、垃圾站、范围内配套道路和停车坪及配套设施。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公园及道路部分:建安投资约为14900万元,包括但不限于景观工程约5401.48万元,绿化工程约2568.08万元,其它工程约6930.44万元;第二标段建筑物及停车场部分:建安投资约为11100万元,总建筑面积27424平方米,包括但不限于一栋拟建商业建筑,一栋综合服务用房,停车场及其它建筑,其中商业建筑建安费约7302.67万元,高度约24米,建筑面积约为16957平方米。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为 “层数、高度、建筑面积、结构、跨度、招标项目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为“道路长度或面积、桥梁面积或跨度或结构、管道直径或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污水垃圾处理能力以及招标项目合同额等)
1.3 监理服务期限: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1.4 招标范围:临空经济区公共绿地项目监理(一、二标段)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的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安全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等各单项单位工程的建设全过程的监理;
1.5 ……
2.1 本项目一、二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2.2 本项目第一标段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本项目第二标段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时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分值低于 / 分(不含本数),不得参加本项目(标段)投标。(注:适用于单次招标工程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在8000万元以上15000万元以下的监理服务采用综合评估法Ⅰ的项目,列入资格条件的信用评价分值原则上不低于60分(不含本数),且高于该分值的监理单位数量不得少于11家(不含本数)单位)。
2.3 本项目第一标段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最多有■零个□\个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且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外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
本项目第二标段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最多有■零个□\个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且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外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
2.4 本项目一、二标段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招标阶段配备 1 人,进场后中标单位应根据湘建建【2015】57号文标准配备相应人员)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2.5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临空经济区公共绿地项目监理划分为两个标段,各投标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标段投标,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7 本项目一、二标段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
2.8 其他要求: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18]172 号文件规定的: □综合评估法 I ;■综合评估法Ⅱ。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从2020年 5 月 22 日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 进行注册登记和 CA 认证。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 6 月 12 日9时00分。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时间为2020年 6 月 12 日/09:40:00(投标截止时间后4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长沙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sx.gov.cn/)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电话 0731-84023024。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 沙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电 子 服 务 平 台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