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于2024年12月27日发布招标公告,同时发布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公告附件,后于2025年01月02日发布答疑公告,在发布答疑公告时因代理公司操作失误上传了与本项目不相关的其他项目工程量清单。现发布澄清公告说明,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以2024年12月27日招标公告附件内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不变,开标地点不变。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