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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州泸溪县中心城区排水防涝工程建设项目(一期)[公告澄清]

发布日期: 2025-01-07

湘西州泸溪县中心城区排水防涝工程建设项目(一期)

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湘西州泸溪县中心城区排水防涝工程建设项目(一期)招标公告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补充:

1、原招标文件中:综合评估法没有勾选

 

 

 

 

 

 

 

 

 

7.3.1

 

 

 

 

 

 

 

 

 

履约担保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应当提供履约担保,

1.保函形式: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担保公司担保 (融资性担 保公司保函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

2.担保金额:中标金额低于最高投标限价 10%以内的,不超过中标合 同金额的 10%。中标金额低于最高投标限价 10%以上的,为最高投标 限价减去中标合同金额后的差额。

综合评估法:

不要求提供履约担保;

要求提供履约担保 1.保函形式: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担保公司 担保 (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保险公司 保证保险

2. 担保金额:中标金额的8%。

 

内容修改为:

 

 

 

 

 

 

 

 

 

7.3.1

 

 

 

 

 

 

 

 

 

履约担保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应当提供履约担保,

1.保函形式: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担保公司担保 (融资性担 保公司保函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

2.担保金额:中标金额低于最高投标限价 10%以内的,不超过中标合 同金额的 10%。中标金额低于最高投标限价 10%以上的,为最高投标 限价减去中标合同金额后的差额。

综合评估法:

不要求提供履约担保;

要求提供履约担保 1.保函形式: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担保公司 担保 (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保险公司 保证保险

2. 担保金额:中标金额的8%。

2、原招标文件中:

附件 2-3:投标报价成本评审办法

投标报价成本评审办法

重点评审单价评审标准如下:

(一)房屋建筑总承包工程为最高投标限价的/90%以上 92%以下,具体取值由招标人明确,下同); 含有装配式建筑的,房屋建筑总承包工程为最高投标限价的/92%以上 94%以下);

(二)市政基础设施总承包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为最高投标限价的 8585%以上 87%以下);

内容修改为:

重点评审单价评审标准如下:

(一)房屋建筑总承包工程为最高投标限价的/90%以上 92%以下,具体取值由招标人明确,下同); 含有装配式建筑的,房屋建筑总承包工程为最高投标限价的/92%以上 94%以下);

(二)市政基础设施总承包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为最高投标限价的 85%85%以上 87%以下);

 

  请各投标人自行查阅补充公告及下载澄清文件,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招 标 人:泸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泸溪县武溪镇朝阳路;

人:杨胜辉;

   话:1587435385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普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茶陵县城关镇炎帝社区东阳街28栋502室101室;

人:陈平香;

   话:18974118618 、13365829629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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