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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湘区长湖片区管网建设工程(EPC)

发布日期: 2025-01-02
项目名称:
蒸湘区长湖片区管网建设工程(EPC)
开标时间:
2025-01-22
项目预算:
3292.62万
招标人:
蒸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蒸湘区长湖片区管网建设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蒸湘区长湖片区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蒸湘区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以衡蒸发改审[2024]20号、衡蒸发改审[2024]60建设单位蒸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总投资为4074.81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申请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蒸湘区长湖片区管网建设工程(EPC

1.2.2  建设地点:衡阳市蒸湘区长湖片区

1.2.3  项目基本情况新建排水管网17372m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含凤凰新街、金星路、柳塘路等道路排水系统改造、蒸湘区安置小区、蒸湘区政府家属区雨污分流改造以及周边楼盘的错漏混接)。其中:新建管径DN600的钢筋混凝土排水管道约3142米、管径DN500的钢筋混凝土排水管道约10415米、DN300的钢筋混凝土排水管道约3815米、排水立管UPVCD1108742米、新建排水检查井778座、雨水口948座和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32926174.00元,施工图设计费20.27万元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特征为 建筑类型、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特征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3 工期要求:建设工程 12个月(含报建审批阶段)天(日历日,下同

1.4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建 设单位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全部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专家审查、专题会审、设计交底、施工现场配合、设计变更、交工验收等配合工作);(2)施工及采购部分:①经招标人确认、行政主管部门评审后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涉及的所有设施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装卸、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收货、保管、设备维修保养等。(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1.5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及相关文件要求保修;      

1.6 质量标准:设计: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必须达到国家和项目所在地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采购质量标准:本项目设计图纸所含与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及专业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 保修等工作,通过主管职能部门与招标人验收合格;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1.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给水排水专业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职称(适用于未实行执业资格)。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2.10  其他要求:2.10.1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与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2.10.2   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无在建项目。2.10.3  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实行承诺制,投标时不要求提供,其中标后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湘建建〔2020208)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 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2.10.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10.5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招标人不给予投标人任何设计补偿。招标人或中标人有权使用其他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4] 34 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50102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登记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0122 1000 。请投标人登录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蒸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734-8177169

9.其它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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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联系方式

人:蒸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衡阳市蒸湘区船山大道蒸湘区政府大楼 9

人:谢先生

   话:0734-8827427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址: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413号运成大厦12

人:梁向坤、彭娜、李伟、朱霞、吴广绿

   话:16670938983


注:各投标人,如需参与投标,请使用CA证书登录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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