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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万吨/年电解锌生产工艺优化及标准厂房改造项目设备(材料)采购[变更公告]

发布日期: 2024-12-31

8万吨/年电解锌生产工艺优化及标准厂房改造项目设备(材料)采购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8万吨/年电解锌生产工艺优化及标准厂房改造项目设备(材料)采购项目于2024年12月11日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补充修改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 (1)商务评分标准

投标设备

(材料)的

业绩

45分

投标截止时间前 36个月内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计 15 分,本项最高计 45 

(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销售合同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评审依据,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含内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不计分。)

现修改为:

投标设备

(材料)的

业绩

45分

投标截止时间前 36个月内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计 15 分,本项最高计 45 

(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销售合同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评审依据,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含内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不计分。)

2、原电子招标文件详细评审参数商务标评审售后质保承诺(16分):质保期在1年基础上,每增加1年的计3分。最多计6分。提供承诺书,否则不计分。现修改为:质保期在1年基础上,每增加1年的计8分。最多计16分。提供承诺书,否则不计分。

3、因电子招标文件投标函未勾选签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签章时无法正常签章,现已更正,请各潜在投标人重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即更新后的电子答疑澄清文件)。

4、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5年01月1609时00分开标室:不见面开标室一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更新后的电子答疑澄清文件已上传,请点击“‘一站式’综合服务系统”登录后,在“答疑澄清文件领取”一栏自行下载。投标人应采用更新后的电子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如投标人未使用更新后的电子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造成投标失败,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人:泸溪蓝天高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乾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泸溪县武溪镇工业园               地址:吉首市乾州金宏帝景同  道楼8楼

人:向晓红                      项目负责人:刘比三

   话:13487425528                         话:0743-8723938

项目组其他成员:郑子翔、田蓉芳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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