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公安局茶市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建设项目答疑澄清(变更)公告(1)
一、答疑澄清(变更)内容:
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1最高投标限价“2、项目清单中暂列金(不可预见费)、安全生产费(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投标单位须按工程招标控制价评审报告中所给的价格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更正为“2、项目清单中暂列金(不可预见费),投标单位须按工程招标控制价评审报告中所给的价格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以上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中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答疑澄清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答疑澄清公告为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及时下载该项目的相关文件,如有遗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二、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衡南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4-8770959。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南县公安局
地 址:衡南县黄金路;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3574796197;
招标代理机构:衡阳市饮水思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船山西路银泰红城四期北门滨水西街3楼
联系人:蒋先生、赵先生;
电话:15073453555、17775627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