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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黄材水厂及管网建设项目工程答疑澄清及延期公告

发布日期: 2024-12-05


 

宁乡市水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对宁乡市黄材水厂及管网建设项目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已经2024年11月15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等媒介同步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规定时间截止。现对该项目发布答疑澄清及延期公告

一、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计划开工日期:2024-12-18 ”修改为“计划开工日期:2025-1-10”。

2、原招标文件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0日09:00 ”。

修改为“2024年12月30日9:00”

    3、关于联合体的约定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条款中的规定为准。

    4、以上澄清条款及图纸附件已在系统内修改、澄清,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澄清文件。

 

、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问题1、投标人须知10.9注意事项5)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表中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人员姓名应与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签字和网上平台备案的信息一致。中途有变更的人员业绩不予计分。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因特殊原因申请变更竣工验收资料中有变更后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人员签字,人员加分业绩是否认可。

答:予以认可,变更情形应符合《湖南省水利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中“第六条【变更情形】 岗位人员:

(一)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变更的;

(二)已解除聘用关系,并且所有注册执业证书已经从本单位注销或已提交注销申请且书面承诺在法定办结时间内完成注销;

(三)因身体原因无法坚持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

(四)非本单位原因工程项目延期开工达6个月或停工时间达3个月以上的;

(五)因违法违规行为不能继续从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

(六)建设单位依据合同约定认为履职不力要求撤换的;

(七)本人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已完成的;

(八)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因第(三)(五)(六)项情形变更的,自变更后6个月内不得作为本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参与我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及履约。”

 

问题2、招标文件91页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表:项目负责人资格(15)12~15、技术负责人资格(15)12~15,括号中注明资格为15分表格内还注明12~15分,该表格内有分歧,请明确资格得分。

答:项目负责人资格满足招标文件要求15分,技术负责人资格满足招标文件要求15分。

 

问题3、招标文件第94页,信誉等其他评分因素评分标准表中:类似项目经验评分,未明确加分分值,请明确。

答:(近3年)满足招标文件的计0分,每增加一个类似业绩加15分,最多增加二个类似业绩单项合同中业绩类型为单项合同金额 3700万元及以上的供水工程的项目的项目。

 

问题4、招标文件第94页,信誉等其他评分因素评分标准表中:技术创新奖是否指水利类工程获奖,请明确。

答:是。

 

问题5、投标人须知10.1类似业绩2.评分要求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是否对联合体各方业绩均认可,请明确。

答:评分要求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指联合体牵头单位业绩。

 

问题6、投标人须知10.1类似业绩2.评分要求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近3年内(指 2021-1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 1 个单项合同中业绩类型为单项合同金额 3700 万元及以上的供水工程的项目的项目。市政类的供水工程施工业绩是否认可,请明确。

答:供水工程指水利类供水工程施工业绩。

 

三、本答疑与修改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答疑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与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宁乡市水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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