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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陵区]零陵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零陵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建设项目(一期)[变更公告]

发布日期: 2024-12-04

零陵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补充公告

各投标人:

零陵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2024年12月2日发布了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对招标文件补充以下内容:

1、因初步设计文本漏发,现上传初步设计文本,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澄清答疑中自行下载。

2、原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2.10 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现补充为: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拟任本次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3)根据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含项目负责人(即上述提及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4)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但不得与设计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5)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牵头人委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应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委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

 

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敬请所有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由此带来的不便,请各潜在投标人谅解。

 

 

 标 人:永州市零陵区城市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址:永州市零陵区;

 系 人:眭拥军;

    话:18075798108(经本人同意公开);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长沙市芙蓉区马王堆街道晚报大道518号佳兆业时代广场1栋1702号房;

 系 人:李超;

    话:15211649669(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为该项目负责人)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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