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一)招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描述不一致的以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为准。
(二)增加重点评审单价。
二、本次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澄清文件为准,其他不变。敬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
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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