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单位:
湖南华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郴州市北湖区农业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的委托就其郴州市北湖区华塘镇等3个乡镇吴山村等15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四年)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招标文件附表3-7(2):详细评审-信誉等其他评分因素评分标准表(二)
类似项目经验(0~40分) |
满足招标文件的计0分,每增加一个类似业绩加 分,最多增加二个类似业绩。 |
澄清为:
类似项目经验(0~40分) |
满足招标文件的计0分,每增加一个类似业绩加20分,最多增加二个类似业绩。 |
本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此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澄清公告以及澄清后的招标文件为准,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行政监督部门:郴州市北湖区农业农村局 电话: 0735-2167161
(1)招 标 人:郴州市北湖区农业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郴州市北湖区国庆南路410号
联 系 人:叶先生
电 话:15367233399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华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五岭广场天一名邸酒店22楼2209室
项目负责人:伍慧丽
电 话:0735-2268079、18397201728
传 真:/
电子邮件:7726869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