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中建·梅溪湖中心三期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沙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文名称及编号:备案编号[2019]018号,项目业主为湖南中建信和梅溪湖置业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为商住混合建筑,总建筑面积约207632.93㎡,项目总投资约170000万元,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中建·梅溪湖中心三期施工总承包工程;
1.2.2建设地点:梅溪湖片区梅溪湖路以南;
1.2.3项目基本情况
中建·梅溪湖中心三期工程总建筑面积约207632.93㎡,其中G05地块1号楼建筑面积约128333.99㎡,高度246.10m,地上69层,地下3层;G05地块2号楼建筑面积约31891.00㎡,高度146.35,地上48层,地下3层;0610地块(三期)19#20#建筑面积约3838.89㎡,高度14.85㎡,地上层数3,地下层数1;G05地块地下室高度11.5m,地下三层,建筑面积约39883.79㎡;0610地块(三期)地下室高度3.8m,地下一层,建筑面积约3685.26㎡;本次招标金额约41000万元。
1.3工期要求: 1200日历天;
1.4招标范围:中建·梅溪湖中心三期施工总承包工程具体包括建筑工程(含主体结构工程、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边坡及基坑支护工程)、装饰工程(含粗装修工程、外墙装饰工程)、幕墙工程、安装工程(含水电安装工程、消防工程、电梯工程)、园林景观工程(红线内园林景观工程、绿化工程)等工程、1号楼精装修工程、小区道路工程、弱电工程、供配电工程、供水工程、室外附属工程(道路、排水排污工程)及其他室外配套工程等经政府行政部门批准的总平面图内的所有项目的施工。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1.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1.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规定进行保修;
1.7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9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2.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2.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2.3.1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招标时只要求配备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主要项目管理人员;
2.3.2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项目经理,下同);
2.3.3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拟任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企业所在地市州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证明或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
2.3.4省外企业拟任项目负责人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2.3.5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根据长沙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有关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2.4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不要求,
■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资格要求中类似工程业绩具体要求: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的考核要求:
(1)考核期限:1080天,自竣工验收资料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
(2)考核依据: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应体现或能计算出项目规模。
该类似工程业绩应当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者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盖章认可,下同)。
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不符合上述规定,涉及投标人资格条件时,应当认定该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要求,资格预审不合格。
2.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入围方式:资格预审
(一)资格预审程序
1.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即全部入围。
2.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3月27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或《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http:\\hnxjxq.gov.cn\xqzw\进行网上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通过网络下载,其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申请人若对资格预审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0年3月31日17:00(含)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4.答疑文件、资格预审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资格预审截止时间3日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答疑专区网上发布,敬请获得资格预审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二)资格预审时间及地点
(1)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截止时间,下同)及资格审查时间为2020年4月8日9时00分。请投标申请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电子文件制作工具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人应在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4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资格预审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18]116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Ⅱ。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资格审查合格单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 、《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http:\\hnxjxq.gov.cn\xqzw\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中建信和梅溪湖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天顶街道环湖路中建梅溪嘉苑918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15388997073
招标代理单位:湖南正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北路488号东一国际大厦南栋1128房
联系人:谢先生、曾先生
联系电话:0731-85328332
八.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住建环保局,电话0731-88799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