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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陵区]零陵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零陵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建设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4-12-02
项目名称:
零陵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开标时间:
2024-12-24
项目预算:
2246.65万

零陵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建设项目(一期)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零陵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零陵区发展和改革局 批文名称及编号零发改【2023】246号文建设单位永州市零陵区城市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服务中心,项目一期总投资为2246.65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中央预算内资金,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零陵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1.2.2  建设地点:零陵区城区

1.2.3  项目基本情况

1)新建1座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中心及配套设施设备;(2)配套道路、给排水、消防、绿化、电力、附属工程等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特征为 建筑类型、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特征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3 工期要求:365(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为30天)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从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施工全过程均属于本项目承发包的范围。甲方有权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调整承发包范围,其中设计、采购、施工招标范围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设计部分:①对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资料进行复核、补充、完善和优化;②施工图设计(含技术交底等);③设计及施工过程中设计修改补充、设计变更;④施工期相关现场技术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及结算等配合工作;⑤工程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其他设计工作;(2)采购方面招标范围主要包括: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招标人已采购设备和其它设备除外)、设备安装调试、移交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3)施工方面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本项目施工全部内容,具体以建设单位结合本项目现场实际情况做出的要求和审定后的施工图文件为准;

1.5 质量标准: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省、市、行业规范及本项目施工需求,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配合、施工现场管理服务等配合工作);(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3)设备及材料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 技术标准。

1.6 施工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和《国务院令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 专业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 专业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 / 专业/ 职称(适用于未实行执业资格)。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2.10  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拟任本次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3)根据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含项目负责人(即上述提及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4)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但不得与设计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5)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牵头人委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应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委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4] 34号 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12 3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登记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1224900。请投标人登录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永州市零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746-6222601

9.其它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0746-8520930 

9.2 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9.3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相关的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补偿,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解释说明。

9.4 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因该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所以投标文件必须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 ,其他形式操作的解密,“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均无法识别,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5 中标人必须设置农民工工资保障的专项账户,最优先支付农民工的劳动报酬,不得拖欠,因拖欠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9.6 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招标文件;递交方式:(1)承诺(达到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投标人方可使用承诺);(2)现金: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电汇或企业网银转帐;(3)保函:线下保函或电子保函;详见招标文件。

9.7 联合体投标人必须由联合体双方将 CA 锁一起操作报名。

10.联系方式

人:永州市零陵区城市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址:永州市零陵区

人:眭拥军

   话:18075798108(经本人同意公开)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长沙市芙蓉区马王堆街道晚报大道518号佳兆业时代广场1栋1702号房;

人:李超

   话:15211649669(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为该项目负责人)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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