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现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进行补充,请各投标人以本次澄清公告发布的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本次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交纳截止时间顺延至2024年12月13日9:00,开标地点不变。敬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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