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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西延二期工程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澄清与答疑文件

发布日期: 2020-02-20
项目名称:
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西延二期工程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


    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西延二期工程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公告及延期公告的规定时间(2020212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澄清与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疑问回复如下: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1、特别提醒: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4.1款规定:“招标人有权在投标有效期内的任何时候,对投标人提交的文件、资料等情况进行审查复核,若发现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有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事实不符的行为,或在招标过程中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同时,视其情节轻重处以没收部分或全部投标保证金,且禁止参与我司项目投标(最多三年)的处罚,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注意事项:请投标人认真阅读本项目招标文件,对照招标文件的资格后审资料提交,投标文件的编制、标识、密封、递交,开标、验证等相关规定,认真仔细做好项目备标工作,以避免出现无谓废标的情况。

3、因疫情影响,对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1)取消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资格后审资料须提供原件的要求,资格后审资料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即可。

2)取消计分业绩须于开评标期间自行携带业绩证明材料原件于开标现场备查的要求。

4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办法附表四商务报价评审表第6条投标报价2.4评标基准价(B)计算方法为

                                    A1+A2+……+Ai+……+An 

评标基准价=              N

i=1inAi为进入基准价计算的最终投标价; N为进入基准价计算的最终投标价的个数。进入报价评审的合格投标单位少于5家(含)时,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进入报价评审的合格投标单位超过5家时,评标基准价为去掉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的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

5删除《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西延二期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主要工作内容》“第七节 其他工作内容及要求”,“3、科研、创新要求及设计创奖要求”中的“智慧地铁:至少完成研究报告20篇,论文6篇(至少4篇国家级核心期刊),申报专利1项,著作1本。积极申报国家级、省部级奖项。”内容描述。

6在《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西延二期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增加“第七节 智慧地铁设计工作要求”,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原“第七节 其他工作内容及要求”修订为“第八节 其他工作内容及要求”;“第八节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编制要求”修订为“第九节 投标文件技术标书方案设计编制要求”。

7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办法附表一技术评审表中2方案设计的具体编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中“第九节 投标文件技术标书方案设计编制要求”。

8、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西延二期工程工可阶段相关资料:(1)线站位方案(含车站周边用地规划图)、(2)岩土工程勘察报告、(3)地形图、周边环境调查,详见附件2。以上资料均为目前的中间过程稿,仅供本次投标参考用,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最终资料应以政府主管部门批复的文件或招标人提供的最终版资料为准。

9提供2号线一期工程及2号线西延一期工程配线方案、运营基本情况详见附件3,仅供本次投标参考用,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自行下载。

10《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西延二期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主要工作内容》第一节 4、勘察设计原则 (19)停车场 “1)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西延二期工程新建青山路停车场,承担本线路停车、列检、双周三月检、定临修等任务。”修订为“1)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西延二期工程新建青山路停车场,承担本线停车、列检、双周三月检、临修等日常运营维护保养工作。”

11删除《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西延二期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第一节 第1.1节 表1  2 号线西延二期车站表 映日路站的备注“设折返线、停车线,与规划长宁市域快线换乘”内容描述。

12、疫情期间,取消开标时对本项目投标人的集中验证工作,投标人原则上只派一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可申明(申请)放弃参加开标会议,若投标人放弃参加开标会议则视为自动放弃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的权利。

二、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一)商务部分

问题1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投标人具有CMA认证或CNAS认证,在近年来长沙的市政工程及轨道交通(例如:长株潭城际轨道交通西环线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长株潭城际轨道交通西环线一期工程设计总体总包项目等)项目的勘察设计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以CMA认证或CNAS认证作为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先例,请明确以该项作为资格条款的依据,如没有充分依据,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答:本项目勘察、测量数据须出具的检测检验报告。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即只有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认证)的检测机构,才能够从事检测检验工作,并允许其在检验报告上使用CMA标记;CNAS认证为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证,取得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表明具备了按相应认可准则开展检测和校准服务的技术能力。

  问题2招标文件P4 5.2“联合体牵头方和参与成员组成的联合体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13.23.33.4的要求,其中联合体牵头方至少须满足3.13.4的要求”中,联合体牵头方满足3.13.4要求即可,而招标文件P38 资格后审评审表中要求联合体牵头方需要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13.23.33.4的要求,前后两处对于联合体牵头人的资格要求前后不一致。请明确联合体牵头方是否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13.4要求的即可。

问题3招标文件P38 资格后审评审表(适用于联合体投标)中对于联合体牵头单位不仅需要具备相应设计资质,同时需具备相应勘察资质以及CMA认证或CNAS认证,与独立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一致,不合理。建议修改为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具有相应勘察资质以及CMA认证或CNAS认证即可。

问题4招标文件第37页,资格后审评审表(适用于联合体参与方),该表要求“本表中有一项不符合即为不合格投标人”这就意味着要求联合体牵头方在资质方面不仅具有“3.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铁道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3.2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3.2具有CMA认证或CNAS认证”、“3.3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或具有自然资源部(或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专业包含工程测量)”。但是在招标公告页要求“5.2联合体牵头方和参与成员组成的联合体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13.23.33.4的要求,其中联合体牵头方至少须满足3.13.4的要求;”前后不完全统一,请对招标文件资格后审评审表进行明确。

问题2-4答: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以招标文件卷首招标公告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为准,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办法附表二资格后审评审表(适用于联合体投标)修改,详见附件5.

问题5招标文件P22页“25评标委员会与评标”中注明参加评标的招标人代表1人。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长政办发〔201830号)中“二、规范招标投标交易过程管理”规定“(四)规范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专家统一从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如遇专家库专家人数不足,则须报备行政监督部门,将抽取范围扩大至省外地区;政府投资项目原则上一律不派业主评委,确因技术复杂需要委派业主评委的,由招标人书面申请,经市政府招标投标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可委派1名,所派业主评委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对评审专家的要求。”请明确本项目是否符合要求与程序能派遣招标人代表参与组成评标委员会。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6本项目允许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但P40商务报价评审表中,对于计分业绩仅计算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业绩。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建议调整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单位,计分业绩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或联合体成员方提供均可。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7本项目的入围业绩与计分业绩是否可以共用?

  答:可以,但必须符合招标文件中“入围业绩”和“计分业绩”的相关规定。

问题8受不可抗力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影响各行企业均延期复工,各类项目交易活动均暂停,将必然影响项目投标工作开展。本项目又属重点工程,工作体量大,技术复杂,实际投标周期时间短,建议推迟本项目的开标。

问题9在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是否仍如期开标?

问题8-9答: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均延期至202036900分。

问题10正本和副本版面为A3缩印本,请明确是A3还是A4

答:A3

问题11《招标文件》第16页:11.4.2技术标书副本(暗标,评标用): (2)技术标书副本制作要求:②编制目录,但不得编页码,前后不得留空白页;不准设置底纹等装饰性内容。 第17页:11.4.3技术标书编制要求:(5)技术标书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内容的顺序装订,订好的技术标书(正本)要求编辑连续的页码和目录,页码号采用五号仿宋字体,统一编在该页正中下方。 疑问:是否是技术标书正本有页码,副本无页码?

问题12招标文件P1611.4.2技术标书副本制作要求中“②编制目录,但不得编页码,前后不得留空白页;”是只有目录不编制页码?生成的目录不显示页码?还是整个技术标书副本不编制页码?请明确。

问题11-12答:副本不得编制页码(目录也不得编制页码),正本编辑连续的页码(目录显示页码)。

问题13《招标文件》11.4技术标书(正本和副本版面为A3缩印本)中未明确技术标书是否必须为全一册,请问是否可以分多册装订?

答: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对技术投标文件进行分册装订,但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或者出现任何能直接判断出投标人名称的内容,否则技术标计零分。

问题14《招标文件》11.4技术标书(正本和副本版面为A3缩印本)明确了字体要求,对字间距、行间距是否由投标人自行确定?

答:招标文件未明确的,由投标人自行确定,但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或者出现任何能直接判断出投标人名称的内容,否则技术标计零分。

问题15招标文件P272、养老保险证明资料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疑问:由于每个省份的情况不同,有些地方是在当地社保部门网站上自行打印的社保证明,请明确在当地社保的官方网站上打印的社保证明为原件。

答:投标人提供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网站打印的养老保险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即可,同时须提供查询网址及查询密码。

问题16招标文件P412.2业绩证明资料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不能体现满足业绩要求的信息时,须另外提供由业主单位出具的业主证明,并加盖“业主单位行政公章(即业主单位法人章)”,否则业主证明无效,视为无效业绩;例如地铁业绩,业主证明须加盖“轨道集团(总公司)或地铁集团(总公司)或地铁建设公司”的行政公章,否则业主证明无效,视为无效业绩。已试运营计分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同时提供的合同和运营证明为准,时间以运营证明上的运营时间为准。运营证明须加盖“业主单位行政公章(即业主单位法人章)”,否则运营证明无效,视为无效业绩;例如地铁业绩,运营证明须加盖“轨道集团(总公司)或地铁集团(总公司)或地铁运营公司”的行政公章,否则运营证明无效,视为无效业绩。” 疑问:由于每个“轨道集团(总公司)或地铁集团(总公司)或地铁建设公司”内部管理不同,有些只能盖下属部门(如总工办或建设事业总部)的章。请明确“轨道集团(总公司)或地铁集团(总公司)或地铁建设公司”的下属部门(如总工办或建设事业总部)盖的业绩证明文件也为有效文件。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7招标文件P3P4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48个月内至少自行承担一条(至少含55区间)轨道交通工程(高铁或铁路或城际铁路或地铁或轻轨或磁浮等)设计业绩(合同范围至少含总体总包设计)。业绩证明资料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接受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 疑问:铁路项目跨越省市,速度高线路长。但并没有总体总包或者几站几区间的说法,建议修改为: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48个月内至少自行承担(1)一条轨道交通工程或地铁或轻轨(上述三类合同范围至少含总体总包设计且至少含55区间)设计业绩;(2)一条高速铁路或国铁I级铁路或城际铁路或磁浮等项目的勘察设计或设计业绩。业绩证明资料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接受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8招标文件P918 投标文件份数要求:(1)“第四包:电子文件2份(光盘和U盘各1份,含投标文件商务报价标书、技术标书、资格后审资料所有内容)。” (2)“注:投标人须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人入围及计分业绩汇总表》,上述表格及拷贝了上述表格电子版的U盘壹份单独包封,在开标时与单独递交给招标人的资格后审影印件一并递交。” 疑问1:上述(1)和(2)中所指是否为同一张U盘?若不是,单独密封的包装封皮内容是否可自行确定? 疑问2:单独递交给招标人的资格后审影印件是否需要单独密封?若需要,单独密封的包装封皮内容是否可自行确定?

答:1、不为同一张U盘。与单独递交给招标人的资格后审影印件一并递交的U盘,密封不作要求,封皮内容可自行确定;电子文件(第四包)的密封、包装及装订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2、单独递交给招标人的资格后审影印件密封、封皮内容不作要求,投标人可自行确定。

问题19依据招标文件P17页“11.4.3技术标书编制要求”第(6)条规定“技术标的表格外文字采用三号仿宋字体,表格内文字采用五号仿宋字体”,但后面投标文件格式P4267页字体显示为宋体,请问技术标正文和表格采用何种字号、字体?

问题20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中未明确技术标文本行距和段前段后行距,是否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问题19-20答:技术标的表格外文字采用三号仿宋字体,表格内文字采用五号仿宋字体,页码号采用五号仿宋字体。招标文件未作规定的,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问题21招标文件P67页“技术标书具体内容包括”第一层次六项标题是否固定(一、方案设计;二、技术可行性;三、方案投资估算;四、质量管理保证体系;五、设计工期计划及设计成果清单;六、其他合理化建议)?可否在六项基础上增加标题?如若不能,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第八节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编制要求”中的“1、投标人对《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西延二期工程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主要工作内容》的理解和建议”、“2、勘察设计总承包实施方案”,招标人希望分别对应到第一层次那个标题下?

问题22技术标书中数字序号层次到①、②、③级之后是否可以自行添加其他层级序号?

问题21-22答:1、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可在技术标书格式中增加“七、附图(附图目录)”,但不得增加其他第一层次标题。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第九节 投标文件技术标书方案设计编制要求”中的“1、投标人对《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西延二期工程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主要工作内容》的理解和建议”、“2、勘察设计总承包实施方案”放入“一、方案设计”中。

2、技术标书中数字序号层次到①、②、③级后可以自行添加其他层级序号。

问题23招标文件 P19页,电子文件光盘及U盘表面应贴纸并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由于u盘表面较小,显示投标人公章会比较困难,可否只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题24技术标书部分目录只有6项内容,可否增加“七、附图”,并增加附图目录?

答: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可在技术标书格式中增加“七、附图(附图目录)”。

问题25招标文件中对附图中的字体形式和字体大小未作要求,是否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问题26招标文件中要求附图不得有标题栏和会签栏,为区分不同附图,可否增加图名和图号等内容?

问题25-26答:CAD绘图按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1.4.2条和第11.4.3条执行。招标文件未作规定的,投标人自行考虑,但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或者出现任何能直接判断出投标人名称的内容,否则技术标计零分。

问题27请问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是否可以加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8商务报价表中(招标文件P51)勘察、测绘测量、设计使用同一优惠率报价,合同价格形式中(招标文件P68)则分开罗列各自优惠率,请明确本项目中勘察、测绘测量、设计的优惠率是否为同一优惠率。

答:为同一优惠率。

问题29根据招标文件“资格后审资料表”第3项“拟任本项目的专业设计人员、勘察人员”需要提供养老保险证明,为更好服务本地项目,我单位部分在职人员已实行本地化,社保养老在本地缴纳,养老保险抬头为:XX公司长沙分公司,上述情况是否也理解为可以满足招标文件和资审审查的要求。

答:可以满足。

问题30“首卷 招标公告”——“四、投标保证金”——“3.1 3)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请问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递交投标保证金时是否需要备注是联合体投标?

答:不需要备注。

问题3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2 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与“3.3 投标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或具有自然资源部(或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专业包含工程测量)“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若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和住房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证书,请问是否视为投标人同时满足了3.2 3.3两条要求?

答:若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可不再提供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和具有自然资源部(或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专业包含工程测量)。

问题32《投标文件编制》中“19.2.3技术标书副本(第三包)为暗标,供评标使用,其密封外包装不得有投标人名称或标识。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按照本条款要求,请问技术标书副本(第三包)密封外包装是否允许张贴空白纸用来更好包封,或者是说不允许出现任何除包封纸以外的其他标识?

答:密封外包装上不作任何标识。

问题3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附2、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同上。“请问是否可以理解为联合体投标的只需要联合体牵头方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而联合体成员方不需要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答: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即可。

问题34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联合体形式投标)中“备注2、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该表格式包含了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成员方签字盖章的位置,请问联合体投标的该授权委托书是否按格式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填写并签字盖章,还是只填写联合体牵头方信息并由联合体牵头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答:适用于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修改,详见附件4,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联合体投标人的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参与方对于牵头单位授权委托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予以承认,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问题35技术标书的“方案投资估算”,可否提供统一的表格或格式要求。

答:不提供同统一表格,由投标人自行考虑,但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或者出现任何能直接判断出投标人名称的内容,否则技术标计零分。

问题36《控制价的说明》中关于BIM设计范围,未涉及停车场及出入场线区间。 疑问:本项目BIM设计范围是否含青山路停车场及出入场线区间。

答:BIM设计范围含停车场和出入场线区间

问题37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中总承包承担勘察现场监理之责,并签认工作量,但技术要求中未提及相关责任。客观事实上,总承包不应承担勘察监理之责。请明确本项目中总承包是否承担勘察现场监理职责。

答:按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执行。

(二)技术部分

问题1: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涉及重要节点方案、投资估算、经济评价和社会效益评价。是否可提供西延线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线路(含段场)、地形(含段场)、沿线规划资料、工可勘察报告、周边建筑物调查等资料,便于投标人进行优化设计。

:线站位方案(含车站周边用地规划图)、工可勘察报告、地形图和周边环境调查详见主动澄清第8项。

问题2:本工程为延伸线工程,部分技术标准延续既有工程,能否提供2号线以及西延一期工程初步设计总说明、既有工程配线方案,段场方案以及本次投标线路的可留资料等。

:2号线一期工程及2号线西延一期工程配线方案、运营基本情况详见主动澄清第9项,其他内容本阶段暂不提供。

问题3:为更好做好投标文件技术方案编制、为潜在投标人理解招标工程情况,请招标人提供2号线西延二期工可(初稿或报审稿)相关文件以及2号线一期及西延一期运营状况简介。

:不提供2号线西延二期工可(初稿或报审稿)相关文件,2号线一期工程及2号线西延一期工程运营基本情况详见主动澄清第9项。

问题4:可否提供最新长沙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修编及长沙市城市普线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修编资料?

:不提供。

问题5:为满足投标的公平性,强烈建议提供以下工可材料及其支撑性材料: 1) 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西延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2) 本项目工可阶段线路平纵断面CAD图纸 3) 本项目工可阶段车站、区间、停车场等CAD图纸 4) 本项目工可阶段建(构)筑物基础调查资料、地形测量资料、管线测量资料 5) 本项目工可勘察报告电子版 6) 本项目工可阶段管线迁改及交通疏解方案CAD图纸 7) 本项目沿线规划道路红线CAD 8) 本项目区域内最新用地规划资料 9) 长沙西站高铁站房CAD图纸。

:仅提供线站位方案(含车站周边用地规划图)、工可勘察报告、地形图和周边环境调查详见主动澄清第8项。

问题6:请问长郴石油管线2号线西延段是否已考虑改迁?

答:投标人应综合考虑外部条件的不可控性,设计方案均应满足功能需求。

问题7:本线路中包含多个换乘车站,请明确换乘节点的勘察、测量工作是否包含在本项目中。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8:根据最新线网修编资料,2号线还将在长沙西站继续西延,并且在光达站进一步东延,与招标文件所示线路不一致,请明确是否以招标文件所示线路为准?若不是,请提供最新线网修编资料,并明确后续延长段实施年限。

答:以招标文件为准。

问题9:方案设计中提到标准站(金洲大道站)和长沙西站方案,本次投标其他车站方案是否重点研究?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0:《主要工作内容》第19页:4、勘察设计原则 (19)停车场 1)青山路停车场,承担 本线路停车、列检、双周三月检、定临修任务 疑问:青山路停车场是否有定修任务?

答:详见主动澄清第10项。

问题11:《主要工作内容》第121页,第八节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编制要求:3、方案设计中“(3) 本工程限界和区间断面方案”,是否能理解为不同区间断面对应的限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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