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曙光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食堂装修改造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0-02-10
项目名称:
曙光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850万

1. 招标条件

曙光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食堂装修改造工程总承包(EPC,该项目已经长高新管发计[2020]8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曙光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采用EPC模式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曙光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食堂装修改造工程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长沙市东方红中路568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曙光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食堂装修改造工程总承包(EPC),主要建设内容为总部办公楼、食堂装修改造,风雨棚建设,前坪硬化等,总投资约为850万元。

2.4计划工期: 总工期 75 日历天,签订总承包合同后 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工期 60 日历天。

2.5项目总投资:

本项目招标金额约 850  万元:其中施工图设计费 15 万元,建安工程费为 835 万元。

2.6 质量要求:

2.6.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的要求。

2.6.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工程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7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及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保修。

2.8招标范围:完成曙光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食堂装修改造工程总承包(EPC)的工程设计总承包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完成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施工内容以批复的施工图内容为准,工程量按实结算。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资质须具备:

1)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1910-201912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或社保官方网站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红色电子公章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养老保险证明内不能明确体现所要求的月份,则同时提供社保官方网站详细查询页面打印件(并在打印件上附查询网站、社保用户和密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3.4拟派施工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施工)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施工)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须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招标时只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不得有在建工程(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且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1910-201912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或社保官方网站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红色电子公章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养老保险证明内不能明确体现所要求的月份,则同时提供社保官方网站详细查询页面打印件(并在打印件上附查询网站、社保用户和密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3.5省外施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施工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其查询网址及结果);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受此限制);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并应由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联合体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

3)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担任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单位承担相应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4)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的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5)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

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8其他要求:编制项目申请书、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初步设计文件或方案设计的工程咨询服务单位或其附属机构参与投标的,应主动配合招标人进行答疑,供所有投标人参考。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采用承诺的形式,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5.2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0 2 11 9:00时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投标人须先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按相关操作说明办理CA数字证书,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完成注册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6.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0 3 2 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4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5投标人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其相关资料。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0  3 12 00 (北京时间)(即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备注:因特殊时期,本项目取消投标人身份现场核验,投标人可以递交投标文件后选择自愿离场,但需在授权委托书内注明自愿放弃参加开标会议。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为长沙高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88995577

 




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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