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汝城县爱莲名邸(二期)周边道路(储能路、东泉路)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汝城县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汝发招核【2024】32号,建设单位为湖南汝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为1785.28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汝城县爱莲名邸(二期)周边道路(储能路、东泉路)建设工程;
1.2.2 建设地点:汝城县卢阳镇;
1.2.3 项目基本情况:新建北起东泉路,南至周塘路的储能路,道路总长370米,路面宽18米,及其配套基础设施。新建西起东泉路,东至储能路的东泉路,道路总长170米,路面宽26米,及其配套基础设施;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特征为 “建筑类型、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特征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3 工期要求:360☑天(其中设计周期20天);
1.4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项目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实行全过程承包,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1.5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且最终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1.6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000]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且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
1.7招标控制价:壹仟肆佰肆拾捌万壹仟伍佰壹拾陆元壹角捌分(¥14481516.18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13618765元;设计费:¥163425.18元;预备费:¥699326元。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且必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职称(适用于未实行执业资格)。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2.10 其他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4]34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年11月4日起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czggzyzx.cn/TPBidder)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czggzyzx.cn/TPBidder)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09时30分,同时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8开标室设立开标会场。请投标人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czggzyzx.cn/TPBidder)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汝城县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35-8222413。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czggzyzx.cn/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
9.2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将大小控制在200M以内,请投标人注意控制文件大小。
9.3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详情请咨询 18718063426,QQ:321973819。
9.4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快捷入口“不见面大厅(http://www.czggzyzx.cn/BidOpening)”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密参加网上开标活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5 请各投标人一定要提前熟悉系统操作和软件操作,清单相关问题请各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自行认真检测。若因投标人未自行检测导致在评标清标阶段系统检测清单错误造成废标的,自行负责。
9.6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收取人民币捌万壹仟壹佰捌拾伍元整(¥81185.00元),由中标人支付。
9.7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银行转账或电子投标保函方式交纳,不再接受纸质投标保函。
招 标 人:湖南汝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汝城县九龙大道政务服务中心9楼;
联 系 人:钟女士;
电 话:0735–8220106;
招标代理机构:郴州市中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涌泉街道七里洞村拇指时代1909号;
联 系 人:周澧波;
电 话:13975552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