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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沙农商行长龙支行及星沙产业基地园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0-01-20
项目名称:
星沙农商行长龙支行及星沙产业基地园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80万
招标人: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开发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星沙农商行长龙支行及星沙产业基地园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项目 已由长沙经开区产业环保局以201920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湖南星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星沙农商行长龙支行及星沙产业基地园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开元东路以北、双塘路以东

2.3  建设规模: 1栋13层的综合办公楼(裙楼4层)及其附属设施(含地下室2层),总建筑面积约2万㎡,且计容面积不低于1.41万㎡。项目总投资约8900万元,其中建安费用5600万元。

2.4  工程造价:  本项目总投资约8900万元(其中本次招标建安工程费上限价5600万元)。  

2.5  工期要求:  共计 380 日历天(含勘察设计工期45个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  勘察设计符合现行有关国家勘察设计规范和本项目勘察设计要点的要求;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2.7  保修要求:  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8  招标范围: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其中勘察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测量、岩土设计、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按规范要求达到最低绿建标准)、施工图设计(达到绿建及海绵城市设计深度要求),具体包括本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建筑设计、结构设计(含装配式建筑)、装饰设计、公共区域室内精装修设计(主要包括地下室、办公或银行的入户大堂、电梯前室、门厅、走道、卫生间等公共区域)、专项设计(含玻璃幕墙、干挂石材、基坑支护、绿建等)、道路设计、园林设计、安装设计(给排水、强弱电(含线路、设备、强弱电机房、机房内的一切设施设备等所有分项工程)、暖通(优先采用地源热泵)、建筑智能化等)、消防设计、人防设计、节能设计、防雷设计、建筑周边道路绿化环境配套设计、亮化设计(含楼宇亮化)等除燃气设计以外的所有设计工作及项目施工现场指导、配合和服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等全部工作。施工总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上设计范围内的土石方、建筑、装饰、安装、室外道路、管线、园林绿化、弱电安防、电梯设备等内容。

2.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2.11招标备案编号: CSJKQXM-2020009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勘察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

③施工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 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投标人近三年须具有的入围业绩:近三年单项合同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或合同金额大于 2800  万元)的公共建筑施工项目业绩。

3.5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①勘察主要管理人员要求拟任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 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②设计主要管理人员要求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职称。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 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③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1)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应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配备到位。

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  建筑工程相关 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

4)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商务标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省内企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省外企业上述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开标当日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同时,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上述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3.6 拟任本次投标施工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0岁的且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7入围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盖章认可),入围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

3.8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以 施工单位 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共同出具一份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 其他要求: /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勘察设计、施工部分权值分别按0.3、0.7设置。勘察设计部分参照《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2号令,2013年修订版)制定;施工部分依据《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湘建监督【2018】116号)和《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Ⅰ制定,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投标保函(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具、保证保险);

5.2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捌拾万元(¥80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0   1    20  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进行网上下载/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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