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宁远县太平镇等14个乡镇光明村等22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四年)(第6标段)澄清(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永州市宁远县太平镇等14个乡镇光明村等22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四年)(第6标段)招标文件澄清更正如下: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3.4.1款投标担保:要求提交形式□ ④形式四:承诺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允许的其他形式
担保金额:人民币叁万元(¥30000.00 元)。 递交方式:电子保函
现更正为:
④形式四: 电子保函
担保金额:人民币叁万元(¥30000.00 元)。
递交方式:电子保函网上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登录“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系统,完成所投项目的电子保函操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系统--用户操作手册》。并在投标文件中上传电子保函原件的扫描件;本项目不实行承诺形式。
其他内容不变;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敬请所有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由此带来的不便,请各潜在投标人谅解。
招 标 人:宁远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地 址:宁远县九嶷中路77号
联 系 人:李灿
电 话:15074612001(经本人同意公开)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富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永州市祁阳县长虹街道办事处万寿路滨江豪庭34栋108号
项目负责人:廖玄玉
电 话:15974076338、15575306906(经本人同意公开,联系人为项目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