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中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南汝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汝城县沤江及八条支流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就本项目作如下变更:
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在本项目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现更正为:☑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在本项目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本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此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1)招 标 人: 湖南汝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汝城县卢阳镇九龙大道政务中心九楼
联 系 人:钟女士
电 话:0735-8220106
(2)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万华路101号
联 系 人:李浪勇、袁进波、廖诗东
电 话:0735-3327777、13973538889
电子邮件:510162602@qq.com
(3)监督机构:郴州市生态环境局汝城分局
电 话:0735-8222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