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柏加镇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三期)建设项目已由 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浏发改投[2019]105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浏阳市柏加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柏加镇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三期)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 浏阳市柏加镇柏铃社区
2.3 建设规模: 改造道路约9800平方米,完善电力、排水管网、绿化、亮化等配套设施,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4 工程造价: 招标上限价为:3356165.93元
2.5 工期要求: 9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有关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7 保修要求: 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
2.8 招标范围: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内容为准。
2.9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1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2.11 其它: /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 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 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本项目适用此条)
3.4企业近 / 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零个一个施工入围工程业绩,具体要求: /
3.5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3.5.1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应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配备,招标时只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 / 人。且主要项目管理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接受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主要项目管理人员;
3.5.2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项目负责人近 / 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