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X236线张家坳至胜桥乡镇通三级公路提质改造工程澄清答疑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答疑内容:
问题1: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工程一切险的投保金额为工程量清单第100章至第800章(不含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的合计金额,保险费率为2.5%;第三者责任险的投保金额为100万元,保险费率为2.5%”。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20.1“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4 ‰”,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20.4.2“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100万元,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保险费率:10‰”,前后表述不一致。
答:以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的为准。
问题2: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2)安全生产费以第100章至第800章合计(不含保险费、安全生产费)为基数,费率为1.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第 9.2.5 项“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全生产费用应为投标价(不含安全生产费及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的1.5%(若发包人公布了最高投标限价时,按最高投标限价的 1.5%计)”,前后表述不一致。
答:以招标文件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第 9.2.5 项的为准。
问题3: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的其他要求“1、本次清单预算中不考虑建站搅拌,均考虑采用商品”,与“清单第100章总则105-1-3标准化拌和站建设 数量1” 冲突。
答:以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为准,不设置搅拌站。
以上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及时下载该项目变更答疑澄清文件,如有遗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二、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常宁市交通运输局、常宁市政府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13786447651/0734-7262980 。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常宁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地 址:常宁市青阳中路 161 号
联 系 人:滕志倡
电 话:13873477712
招标代理机构: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宁市市政府广场东侧A28区6楼
联 系 人:刘庭(项目负责人)、张建军、李学东
电 话:0734-2867908
邮 箱:332117014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