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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区2019年老旧社区环境综合提质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9-10-08
项目名称:
雨花区2019年老旧社区环境综合提质改造工程2.2建设地点
开标时间:
-
项目预算:
440万
招标人:
长沙市雨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雨花区2019年老旧社区环境综合提质改造工程已由    长沙市雨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雨发改投【2019】108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沙市雨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雨花区2019年老旧社区环境综合提质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   长沙市雨花区   

2.3  建设规模:  第一标段:施工内容主要包括对曙光社区外墙墙面挫除空鼓、刷乳胶漆、更换防盗窗;屋面铺设防水、架空隔热层改造;路面铺设沥青及排水改造等内容。第二标段:施工内容主要包括对铜铝材厂宿舍外墙面挫除空鼓、拆除及新做雨棚,更换不锈钢防盗窗;屋面防水改造,室外路面改造及排水改造等内容。第三标段:范围为井湾小区多层住宅东区,有多栋多层住宅。改造内容如下;小区基础功能改造:车行道、人行道、栋间地坪、交通标志、排水管网。 小区环境改造:公共室外空间、绿化美化。 小区配套设施改造:公益设施。第四标段:井湾小区多层住宅西区,有多栋多层住宅。改造内容如下;小区基础功能改造:车行道、人行道、栋间地坪、交通标志、排水管网。 小区环境改造:公共室外空间、绿化美化。 小区配套设施改造:公益设施。第五标段:范围包括省测绘院小区、七里庙二期、窑岭社区改造 1、建筑屋顶:平屋面清理后重做一层卷材防水层,对屋面水泥栏杆破损处进行维修。 2、楼梯间:挫除墙面空鼓处,修补平整,粉刷乳胶漆涂料。扶手除锈后重新刷漆。更换楼道灯具、开关和线路。楼道内废弃旧管线拆除清理。屋顶老旧木门更换为不锈钢门。 3、绿化美化:对小区花池进行清理,清理完成后补种原有地被植物小叶麦冬。修复破损花池。  

2.4  工程造价:  第一标段约:440万元 ;第二标段约:460万元 ;第三标段约:430万元 ;第四标段约:510万元 ;第五标段约:280万元 ;  

2.5  工期要求:  每个标段:9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合格工程 

2.7  保修要求:  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执行  

2.8  招标范围:  本项目包括的所有施工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9 标段划分:   5个标段 ,第一标段:曙光社区;第二标段:铜铝材厂宿舍;第三标段:井湾小区多层住宅东区;第四标段:井湾小区多层住宅西区;第五标段:省测绘院小区、七里庙二期、窑岭社区;  

2.1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2.11 其它:   因工期原因,各投标人只能选择本项目其中一个标段投标,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 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本项目适用此条)

3.4企业近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零个一个施工入围工程业绩,具体要求: 第一标段: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20万元的社区提质改造工程施工业绩;第二标段: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30万元的社区提质改造工程施工业绩;第三标段: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10万元的社区提质改造工程施工业绩;第四标段: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50万元的社区提质改造工程施工业绩;第五标段: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30万元的社区提质改造工程施工业绩;

3.5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3.5.1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应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配备,招标时只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且主要项目管理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接受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主要项目管理人员;

3.5.2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项目负责人近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零个一个施工入围工程业绩,具体要求:

3.5.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  市政工程相关   业的    中级    及以上职称;

3.5.4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省内企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省外企业上述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开标当日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同时,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上述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3.6 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3.7 入围工程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入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盖章认可)。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 其他要求:  /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9]41号 )中规定的“   综合评估法(Ⅰ)  ”办法, 其中投标报价评审采用“ 附表6(2) ”。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现金(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投标保函(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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